两男涉轮奸新婚少妇 平安夜认识酒醉下带回家 事主:我无开心过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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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少妇平安夜随两名刚相识男子到其家中饮酒,疑在酒醉下遭两男轮奸及侵犯。两男被控5项强奸及1项企图强奸罪,他们否认指控,案件今(9日)在高等法院开审。女事主供称,她遭两人侵犯后曾质问其中一人为何要如此对她,该被告初时问她是否记错了,多番被追问后才说:“开心过就算啰。”惟女事主庭上哭称:“得佢哋开心,我都无开心过。”

两名被告:王承林及林宇徽,现年30岁,均为销售员。王被控2项强奸和1项企图强奸罪,林则被控2项强奸罪。控罪指,王于2018年12月25日,在天水围天盛苑某单位内两次强奸X,以及1次企图强奸X;林则于同日同地两次强奸X。X案发时24岁。

透过打机朋友认识两名被告

X透过视像系统作供,透露于2018年中结婚,婚后未有工作。于2018年12月24日,X陪同多名台湾来港的朋友游玩,包括一名打机认识的女性朋友“鱼蛋”。众人当晚在尖沙咀吃晚饭,与“鱼蛋”相识的林饭前加入。众人晚膳后,先后到两间酒吧玩乐,与林相识的王亦在期间加入。

女事主指首被告王承林曾把她带入房间内强奸。(朱棨新摄)

觉有阳具塞口即咬了一口

于12月25日凌晨3时许,王、林和事主乘搭的士前往天水围。王和林在的士内向X提议继续饮酒,X回应“可以嘅”。她在庭上解释,当时打算在下车后才决定返家,或继续饮酒。

下车后,两人带X到王的住所。他们一边玩游戏,一边饮酒,期间先后吻X,惟王不成功。他们亦曾“挨身挨势”,X便著他们玩游戏,分散其注意力。X形容当时已醉,之后躺在沙发。期间有人把阳具塞入X口中,她咬了一口。林大叫“哇”一声。王问林:“你有无事?”林回应:“无事。”

王尝试性交但不果

三人之后继续玩游戏,期间林的手伸入X的T恤,摸她的胸部。X虽大声叫“唔好”,但林仍然解去其胸围扣。两人又合力脱去X的裤子和内裤,王图把阳具插入X的下体但不果,而林则成功强奸X,并向王表示:“无问题㖞。”X作供提及被侵犯时,不禁饮泣。

X又指,之后有人试图把阳具磨擦X的肛门,同时有人图把阳具插入她的下体,但都不成功。

女事主称事后质问下次被告林宇徽为何要这样对她,林却说:开心过就算啰。(朱棨新摄)

林说开心过就算啰

王之后带X入睡房,并强奸她。X则不断叫“唔想”和“唔好”,王便无故停止,并大声著X离开房间,然后关门。

她在客厅见到已穿好衣服的林,若无其事坐在沙发。X质问林“点解你哋要咁做?”林起初仅回应:“你系咪记错咗啲乜嘢?”X不断追问,林终回应说:“开心过就算啰。”

X坦言对此回应感愤怒,并说:“佢哋无尊重我之余,仲不择手段,灌我饮酒,除我啲衫。”她在庭上哭诉“得佢哋开心,我都无开心过”。

报警未能讲出地址

控方在开案陈词补充,X曾致电报案。庭上播放该录音,X在电话中称被“困住”,但只知身处天水围。在接听女警询问下,X未能讲出确实地点。女警之后称:“系咪不需要差人?……咁我收线,有事再打嚟。”X之后向涉案大厦的保安求助,由保安代为报警。

案件编号:HCCC38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