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涉轮奸新婚少妇案 事主称被侵犯扬言报警 被告:你咪报啰
两男平安夜把新婚少婚带返家并涉嫌将她轮奸案续审,女事主今(10日)在高院继续作供,她称遭侵犯后向被告扬言会报警,其中一人却回应说:“你咪报警啰。”惟她不知自己所在何处未能报警,她感到绝望,曾打破一个玻璃杯图轻生,但遭其中一名被告阻止,并弄至成手血。最终她趁该被告未为意时夺门离开,并向楼下保安求助及代为报案。
辩方律师却质疑事主为何未有致电丈夫求救,事主称因未遇过这样的事情。律师续指事主愿意与被告性交,并自行却下裤子,惟被告因酒醉及倦而“做唔到”,事主否认,并称因她避开被告才未有成功。
两名被告:王承林和林宇徽(下称王和林),现年30岁,均为销售员。控罪指,王于2018年12月25日,在天水围天盛苑某单位内两次强奸X,以及1次企图强奸X。而林则被控于相同日期和地点,两次强奸X。X于案发时24岁。
不知身在何处未能报警
X称在圣诞日凌晨遭林及王侵犯后,林向她说:“开心过就算啰。”她之后一边哭,一边和林争论,不断质疑:“点解佢地咁做?”X并声言报警,林却回应说:“你咪报警啰。”X遂致电报案,惟她不知自己身处位置,警员未能提供协助。X挂线后,假扮已报案,林却说:“等警察嚟啰。”
绝望下打破玻璃杯图自杀
X指她当时感到绝望,觉得无人可帮她,便X打破台上一个玻璃杯,打算自杀。林和她抢夺杯,令她成手血。X最终放弃,惟她之后“好似癫左”,打开单位的大门大叫救命,林便谓:“你做乜野?.....你都报咗警,咪等差人嚟。”
她趁林进入房间叫醒王,夺门离开,并到地下大堂,向保安透露她遭侵犯,著保安员代为报警。
验伤才知身上多处擦伤及瘀伤
警员到场后,带她到医院检查。X今看过在医院拍下的伤势,包括身上的擦伤和瘀伤。她坦言不知该些伤势是如何引致,或因案发时饮了酒,身体未有感觉痛楚。但她确认,进入涉案单位前没有该些伤势。
辩方质疑事主未致电丈夫求救
女事主X下午接受辩方盘问,律师根据X的口供,指她在案发日早上五时许,在涉案单位饮香槟。辩方质疑,X这刻应返家睡觉,X则解释被告已开酒,不会就此离开做出如此无礼貌的事,又指王有用手侵犯她。辩方质疑,为何她不致电向丈夫求救,X称未试遇过此类事件。
指王在客厅做不到
律师之后道出辩方版本,指王在单位客厅曾和X企图性交一次,X同意并脱下裤子和内裤。惟王最终不成功,遂向X表示“佢做唔到”。X否认说法,并指王和林多番对话,她当时未有为意两人在说什么。
辩方问X有否想过王在客厅图和X性交但未能成功,因王当时饮醉和疲倦。X反问:“点解我会谂呢啲野?我只会谂自己被强奸,我唔会话好可怜㖞,你扯唔起。”X又指,因她避开,王在客厅才未能成功强奸她。
案件编号:HCCC38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