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柱铭等求禁查手机案 指警检机两月未取手令 质疑根本无意申请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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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柱铭、何俊仁、区诺轩、单仲偕及杨森等5名民主派人士,被指参与去年一些未经批准集会被控,各人今年4月被捕并遭警方检走电话,惟警方上月才单方面向法庭申请手令。5人上周六向高等法院申请紧急临时禁制令,禁止警方查阅各人的电话,并即提出覆核。根据5人呈交法庭的文件指出,他们指警检取各人的电话后,可持续监察各人的短讯、电邮等通讯,又指警取手机后两个月才提出申请,质疑他们根本无意申请手令。

周五将作禁制令续期聆讯

5名申请人:李柱铭、何俊仁、单仲偕、区诺轩及杨森,答辩人为东区裁判法院裁判官及警务处处长。5人被指涉参与去年8月18日、10月1日及10月20日未经批准的集会,今年4月被捕及遭检取手机。警方至今年6月26日透过律师向被告人发出搜查电话的手令,指7日后将会解封手机,该搜查令有效期由7月3日开始,故5人于上周六(4日)向高院紧急申请禁制令,并就搜查令提司法覆核,法庭即批出禁令及覆核许可,并将会于本周五(10日)进行禁制令续期聆讯。

曾要求裁判官撤回手令

入禀文件显示,各申请人得悉有关手令后,曾去信裁判官要求撤回手令,并曾进行聆讯,惟裁判官称没权力处理有关申请,警方亦表示不会暂缓执行,5人才向高院提覆核及申请紧急禁令。

手机被扣押或遭持续监察

5人所列的理据指出,手令容许搜查的范围过阔,完全没有限制搜查范围,又指警方一直扣押著电话,申请人的短讯、电邮来往或会被持续地监察,申请人认为相关的资料被存取后,电话应要归还物主。

警方检电话却无意取手令

文件又指,警方检取电话后,需要尽快并合理可行的情况下申请手令,质疑检取电话后两个月也没申请手令是否恰当,若警方检取电话后无意作出申请,行为涉强占财产。

再者,本案即将转介至区域法院审理,警方此时才申请手令,实属不恰当,他们亦认为申请手令的聆讯不应单方面进行,申请人应有机会作出反对。

案件编号:HCAL139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