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九巴19死案 官指司机似报复 家属:一条人命1年都唔止

撰文: 朱棨新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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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的大埔公路车祸,夺去19名乘客的性命。法官今判刑时指,多番斥责肇事车长的行为,指他似乎因不满在开车前遭乘客指骂迟到,而作出报复,令原本只有10多分钟的车程,变得漫长又可怕,巴士更如袋鼠般跳动。法官指被告的行为自私,未有理会车上乘客的安全,最终判他监禁14年,并需终身停牌。惟有到庭旁听的死者家属,认为刑期过轻,指案中有19人丧命,“一条人命一年,都唔止”。

官形容巴士如袋鼠般跳动

法官李素兰指,被告陈浩明(32岁)开车不久,便显示其不寻常的驾驶态度,被告多番踩煞车掣,令巴士如袋鼠般跳动。他驾驶的巴士曾超速,落斜时则未有踩煞车掣。虽然有乘客要求被告不要开太快,被告未有理会。法官指,被告当时的行为,似乎是因开车前遭乘客指骂迟到而报复。

法官李素兰指被告陈浩明似乎是因遭乘客指骂迟到而报复。(资料图片)

被告故意令乘客不安宁

而涉案路线的车程原本只需花10至15分钟,被告故意令车上的乘客不舒适和不安宁,车程变得漫长又可怕。法官拒接纳辩方称,被告案发时一时失去判断力,或不熟悉该路线而犯案。法官反斥责被告行为自私,未有理会车上乘客的安全,法官指其驾驶极为可怕,是不可接受。

有伤者事后害怕坐巴士

本案是本港其中一宗最严重的巴士车祸,结果属灾难性,案中有多达19名死者。此外,车祸中亦有19名乘客严重受伤。法官透露,有伤者患有创伤后遗症,害怕再乘搭巴士。考虑本案的死伤者人数,最终判被告入狱14年。

在考虑停牌时,法官斥责被告把交通工具当作武器。为了保护公众,法官决定被告需终身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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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认为终身停牌属合理

有车祸死者的儿子在判刑后,认为刑期14年属过轻,指“19条人命,一条人命一年,都唔止”,但认为终生停牌则属合理。他透露,其母亲在丧夫后有自杀倾向,需要看心理专家。此外,有车祸中的伤者认为刑罚太轻。

总督察黄诗斌称警方欢迎法庭裁决。(李慧娜摄)

警方欢迎法庭裁决

新界北总区重案组第二队总督察黄诗斌表示,警方欢迎法庭裁决,并提醒驾驶人士要注意安全驾驶的重要性,又称司机对乘客管有安全关顾的责任,驾驶时应保持安全、警惕及忍让,否则不但或酿成车祸,还要负上刑责。

案件编号:HCCC32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