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九巴19死案|意外后断肢散地 司机认误杀囚14年 终身停牌
大埔公路两年前发生夺命车祸,一辆九巴因超速翻侧,造成19 人死亡,67人受伤。肇事九巴车长今(7日)在高等法院承认19项误杀罪,和19项危险驾驶引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合共38罪。庭上透露,被告当天曾被乘客责骂迟到,有乘客觉路途上曾发生3次乱踩刹车掣情况,巴士当时亦以时速75.4公里的速度行驶,下斜时失控翻车。意外发生时多人尖叫,事后现场可怖,多名死者尸叠尸,亦有死者几乎身首分离,死伤者的肢体更散落一地。法官李素兰判刑时形容本案是本港其中一宗最严重的巴士车祸,结果属灾难性。法官又指,被告当时的行为,似乎是因遭乘客指骂而报复,直斥被告不应受此影响其驾驶态度,判他入狱14年,并要被告终身停牌。
本案是香港历年来第二多人死亡的车祸
被告陈浩明,32 岁。控方透露被告没有刑事定罪纪录,但有1项交通定罪纪录,于2014年因不小心驾驶,被罚款900元。
意外发生于2018年2月10日,当日被告驾驶九巴872号,巴士由沙田马场开出,当时车上载满离开马场的乘客,86名乘客全部均有受伤或死亡。控方指出,本案是本港有史而来涉及死亡人数第二多的巴士车祸,涉及最多死者的巴士车祸为2003年的屯门公路九巴堕桥意外,共有21人去世。
有乘客骂被告迟到
案情指,被告于2014年加入九巴,案发时为兼职车长。于2018年2月10日约下午6时,被告到沙田马场的巴士站,准备驾驶872线,前往大埔。被告登上司机位时,部分乘客指骂被告迟到,但他未有理会。
乘客指觉3次胡乱踩刹车掣
根据车上乘客的说法,被告驾巴士时,曾在未有前车下,三次胡乱踩刹车掣。此外,被告亦曾在有前车下,乱踩刹车掣,巴士与前车车尾一度很接近。而被告当时驾驶如发脾气,虽然有乘客指骂被告开车太快,但被告未有理会。
时速75.4公里 落斜失控
而巴士驶至大埔公路大埔段一个右转弯位时,根据纪录,车速更达每小时75.4公里。惟被告未有减速,而巴士之后落斜,并开始失控,左边车身倾料并撞倒多个标志牌。巴士翻侧,继续滑行撞倒灯柱和巴士站。
有死者几乎身首分离
当时巴士内的情况非常混乱,不少乘客尖叫,有死者的尸体叠著,其中一名死者的头近乎和身体分开。车内血迹斑斑,当天的马报亦染成血红,脑组织、断肢和一名乘客的拇指散落在地下。
有伤者需摘除眼球
车上86名乘客中,有18人当场去世,另一人送院后宣告不治。19名死者,共涉16男3女,年龄介乎37至78岁。而67名伤者中,其中19人属严重受伤,其中一名伤者的左眼眼球需摘除。
而手部受轻伤的被告,被捕警诫下保持缄默。
求情愿死者安息伤者康复
辩方求情时呈上多封求情信,包括一封由被告撰写,他在信中向受影响人士致歉,祝愿死者安息,伤者早日康复,死伤者的亲戚朋友早日脱离伤痛
辩方指九巴未有提供足够训练,被告只曾坐在私家车去熟习该路线。被告案发前,已曾两次驾驶该路线。被告在12岁时确诊阿氏保加症,因此在案情中才有被告驾驶时,好像发脾气的情况。辩方解释,被告只是不懂处理乘客的反应,并非发脾气。
案件编号:HCCC32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