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合作社|市建局选九龙城两试点重建 豁免业主补地价行政费
政府邀请市建局协助重建公务员建屋合作社地段,市建局已选定两个位于九龙城区的试点。不过,根据规定,若市建局要收购合作社的单位,就要先解散公务员合作社,亦要修改地契、补地价等。
市区重建局行政总监韦志成今日(28日)发表网志时指,市建局已委聘一家对“散社”安排有经验的法律顾问,提供免费法律顾问服务,至于补地价时需支付的数万元行政费,每名业主亦可获政府豁免。
韦志成续指,按初步评估,自住业主在扣除土地补价后收到的补偿,足够购买由房协提供的专用安置屋邨资助出售单位。
两个公务员建屋合作社楼宇的试点,分别为盛德街/马头涌道,以及靠背垄道/浙江街项目。重建后,新建单位可达约3,000个,较现时单位数目增多5倍,当中包括约1,000个公营房屋单位。
根据规定,合作社成员经“散社”及分契程序获取单位业权后,须根据土地契约条款,向政府缴付土地补价,才可以转让其单位。韦志成表示,市建局会协助业主处理补地价的程序,简化补价的审批流程。
业主毋须自行申请补地价
韦志成指出,当试点项目的规划获得政府核准后,业主毋须自行申请补地价,市建局会代合作社业主统一向政府申请评估合作社楼宇的补地价款额,以省却当中的申请及审批程序。
此外,市建局会按既定的收购机制,委聘独立测量师评估受影响住宅物业的市值交吉价,再加上一笔特惠津贴(即自置居所津贴),作为向受影响自住业主提出的收购价。
补地价时的行政费获豁免
韦志成又指,在市建局出价时,会一并向业主提供市建局的收购价,和政府的补地价金额。若业主接受市建局的出价,市建局会直接替业主向政府支付补地价,不用业主先行垫支,可免却业主准备现金周转的烦恼。此外,至于补地价时需支付的数万元行政费,每名业主亦可获政府豁免。
他续指,按初步评估,自住业主在扣除土地补价后收到的补偿,足够购买由房协提供的专用安置屋邨资助出售单位,作为重置居所的选择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