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闸男涉掌掴港铁职员案 被告否认施袭 反指事主用脸压向其手
中年汉在中环港铁站跳闸后被喝,涉嫌左右换手连掴一名港铁职员双颊8巴掌案续审,被告下午出庭自辩时称,因没带八达通,又因赶时间而没有买票,且见有其他人跳闸,故也跳闸离开后,惟听到有职员扬言:“我而家要出嚟打镬你!”他因害怕职员施袭,故举右手按著对方的左脸,怎料对方用面压向他,他便也举起左手,用上双手按住职员的两边面。双方举证完毕,裁判官香淑娴明日裁决。
被告谭炜林(38岁)否认于去年10月14日,在中环港铁站A出口大堂袭击男子莫志富。
无带八达通而跳闸
被告自辩指,当晚打算到中环参与集会,因没有带八达通而跳闸乘车。他观察到该段时间不少人也有作相同举动,事主在闸内显得“有啲劳气”。被告跳闸后听到有人在身后问话,但只转头望一望。他称,对方再叫:“你咪走呀!我而家要出嚟打镬你!”他因感到难以置信,遂转身走近闸机。
指事主用面部压向其手
被告指事主在6呎距离继续叫嚷,一边出闸行近他,一边向前挥动右手的对讲机。由于事主愈来愈近,他害怕对方用对讲机施袭,故举起右手按著事主的左脸。被告形容,事主使出全身的力,以面部压向他的手,他才再举左手按住其右脸。
怕被误会打人而跑走
被告又称,对方其后数次用拿著对讲机的右手打其手臂,他每次也把左手重新放回脸上。后来有一对男女拍摄及劝架,亦有防暴警员到场。他怕被误会打人而跑走,最终被警方制服。被告否认曾问事主:“系咪欠打。”坚称不曾施袭。
将手放事主脸是为了区隔
被告受控方盘问下,解释将手放在事主的脸上是为了区隔,他认为这可阻止对方行近,所以没有选择后退。至于为何没有捉住事主挥动对讲机的右手,被告就称事主用脸推他时,其右手放在较后的位置;而事主用对讲机打他时很大力,且挥动得很快。
他谓,从新闻得知警察会打人,且到场的警员穿防暴装,所以没有向警方指事主打他。此外,他因不认识现场其他乘客,当时又感惊慌,故未有找人替他作证。
因赶时间而不买票
控方质疑被告纵使无八达通,也可买票乘车,询问他是否对港铁有所不满。被告否认,指售票处较远,他因赶时间而不买票,无八达通并非跳闸的主因。被问及为何不直接走开,被告表示因听到对方称要“打镬”自己,觉得害怕,故停下来了解。
案件编号:ESCC2646/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