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城大生跳闸被擒拒向警出示身份证 准签保守行为1年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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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大学生在九龙塘站跳闸,被便衣警见到,惟男生被截停后拒绝出示身份证,因而被控阻差办工及未能出示身份证罪名。控方早前撤销其阻差的控罪,男生今(14日)在九龙城法院获准以1千元签保守行为1 年。

被告刘焕㷧,20岁。案情指,去年9月24日早上,一名便衣警见刘在九龙塘港铁站跳闸以逃避支付车费,警员至天桥位截停刘并表露身份,要求刘出示身份证,但刘拒绝。

押返警署途中同意出示身份证

警员作出口头警告,并把刘带返港铁闸闸口,再要求刘出示身份证,刘再拒绝,警员作出第二次口头警告后将刘拘捕,刘在押解往警署途中,终同意出示身份证。

案件编号:KCCC246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