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跳闸女文员咬警前臂1分钟逃脱 两日后被捕 认罪候判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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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有人因应反修例示威发起不合作运动,一名女文员跳闸后遭休班警员截停,双方继而起争执,女文员期间因咬警员前臂1分钟,因而被控袭警罪。她今(21日)于东区裁判法院认罪,案件将于5月5日判刑,期间须还押。
被告谢颖希(27岁),报称文员,被控在去年11月14日在湾仔站1号月台往大堂梯间袭击正在执行警务的督察17785。
休班警被咬前臂约1分钟
案情指,被告事发当日在湾仔站跳闸时,遭休班督察17785发现,休班督察于站内截停被告,并表明警员身份,但被告尝试逃跑,休班督察阻被告逃走时,被戴住口罩的被告咬了前臂约1分钟,被告弃下背包成功逃脱,并致电向上司请假,休班督察的前臂因而擦伤。被告两日后被捕。
官指判监亦恰当
辩方透露,被告任文书助理,试用期长达三年,犯案时未过试用期,或会因而失掉工作,又指被告患有情绪病多年,易受波动,但案件仅属单一事件。
惟裁判官指被告咬人时间长达1分钟,又指上诉庭有指引指前线警员履行职责面对危险,若姑息此等行为会助长罪行,判处监禁亦属恰当,故把被告还押,并先索阅背景、精神及心理报告后才判刑。
案件编号:ESCC260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