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减肥产品验出禁药 卫生署吁市民勿服用

撰文: 张善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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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公布从一款网购减肥产品中,验出未标示及被禁用的西药成分。(政府新闻署图片)

卫生署早前根据情报,从互联网卖家购得1款以日文标签的减肥产品化验,政府化验所的检验结果显示,含有未标示及被禁用的西药成分“西布曲明”,服用后可能危害健康,呼吁市民切勿购买或服用,卫生署正继续调查。

卫生署续指,如已购买上述产品的市民应立即停止服用。如有怀疑或服用后感到不适,应寻求医护人员意见。市民可于办公时间内,将有关产品交予湾仔胡忠大厦1856室卫生署药物办公室销毁。

“西布曲明”属第1部毒药,曾用于抑压食欲。由于会增加心血管疾病的风险,因此自2010年11月起,含“西布曲明”的产品已被禁止在香港使用。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所有药剂制品均须获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注册,方可于市面售卖。非法售卖或管有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及第1部毒药,均属刑事罪行,每项罪行最高罚则为罚款10万元及监禁2年。

卫生署表示,市民要控制体重,应注意均衡饮食及做适量运动。在服用任何药物以减低体重前,应先征询医护人员的意见,呼吁市民切勿购买或使用成分或来历不明的产品。所有已注册的药剂制品须于包装上附有香港注册编号,格式为“HK-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