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就业计划今日接受申请 一文睇清计划要点及申请方法

撰文: 袁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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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多月,政府早前推出第二轮防疫抗疫基金,包括逾800亿元“保就业”计划,向企业提供一半工资补贴,最高补贴额为每名雇员每月9,000元,为期半年。
“保就业”计划于今日(25日)开放网上申请,雇主及自雇人士最快可于6月收到资助。香港01整合计划要点、申请方法及罚则,供有需要的人士参考。

政府公开申请雇主名单 并会展开抽查

“保就业”计划于今日上午7时开放网上申请,申请期限最长延伸至6月14日,雇主最快可于6月收到资助。

申请雇主于3月31日前,只要有活跃的强积金户口;雇主可以去年12月至今年3月的薪金为计算基准申请补贴;惟申请计划的雇主须作两点承诺,包括6至8月受薪人数,不会较3月份受雇人数少;以及工资补贴将全数用于雇员工资;政府除公开申请参加计划的雇主名单外,亦会抽查不同机构作现场审核。

“保就业”计划申请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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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薪雇员总数不能少于3月份

若雇主违反承诺,在领取补贴期间未有把领取的当月补贴全数用于支付雇员同一月份的工资,政府会取回未有用于工资的补贴金额,政府同时亦可于雇主申请第二期补贴时,扣减资助。

若雇主在补贴期间,任何一个月有支薪的雇员总数,少于今年3月的雇员总数,雇主须向政府缴交罚款,其罚款百分率按雇员总数而定,聘请人数越多,份额越大。(罚款机制见另稿

“保就业”计划申请细节(节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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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Q&A

1. 3月份提出辞职或离职的雇员是否计算在3月份雇员总数内?

答:当月提出辞职或离职的雇员都包括在内。

2. 雇主若在补贴期内(6月至8月)因业务情况(入经济下滑、项目雇员约满且不获续约或公司重新调整业务运作等),未能维持3月的雇员人数,需要填补雇员人数吗?

答:需要。

3. 雇主若在补贴期内(6月至8月)有雇员离职(如完整雇佣合约完结、试用期后雇佣合约完结、根据雇员条例原因终止、达成裁员协议、自愿离职和退休等),未能维持3月的雇员人数,需要填补雇员人数吗?

答:需要。

4. 如果雇主运营的公司正在申请清盘,是否可以申请“保就业”计划补贴?

答:不可以。

4. 如接受补贴期间,公司倒闭,雇主是否要承担有关罚则?

答:若接受补贴期间,公司倒闭,政府会追回倒闭后、或于补贴期内雇主所取得但未用于支付工资只补贴部分,加以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