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60岁男子违检疫令 被判即时监禁4星期
撰文: 张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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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新冠肺炎病毒蔓延,港府要求抵港人士必须接受14日强制检疫。一名60岁男子被控于检疫令未届满前,在无合理辩解下离开检疫地点,并在出入境管制站被入境事务处职员截获。他于今日(21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处即时监禁4星期。
该名男子早前获发强制检疫令,订明他必须在家中接受强制检疫十四日。他于检疫令尚未届满前,在无合理辩解及未获获授权人员许可下,离开其检疫地点,并在出入境管制站被入境事务处职员截获。
该名男子被控违反《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C章),今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处即时监禁四星期。
卫生署发言人表示,有关判刑可给予社会非常清晰信息,指出违反强制检疫令属刑事罪行,政府对违反检疫令的人绝不容忍。发言人重申,遵从强制检疫令对全港同心抗疫至为重要。根据规例,违反强制检疫令会构成刑事罪行,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25,000元及监禁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