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卫生署向16万人发强制检疫令 1.4万人被突击上门检查

撰文: 劳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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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新冠肺炎病毒蔓延,港府要求抵港人士必须接受14日强制检疫。食物及卫生局书面回复立法会议员质询透露,截至本周一(27日)共向逾16万抵港人士发出强制检疫令,向超过14,000位受检疫人士上门突击检查,约占整体检疫人士的9%,当中有4人违反检疫令人士获判刑。
此外,有56人在检疫令尚未届满前,在无合理辩解及未获授权人员许可的情况下,离开其检疫地点,并在出入境管制站被入境事务处职员截获。

截至4月27日,卫生署根据第599C章及第599E章分别向98,344名由内地、台湾及澳门抵港人士,以及65,381名由外国抵港人士发出强制检疫令。(资料图片 / 罗君豪摄)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书面回复指,截至4月27日,卫生署根据第599C章及第599E章分别向98,344名由内地、台湾及澳门抵港人士,以及65,381名由外国抵港人士发出强制检疫令;同时纪律部队人员已就超过14,000位受检疫人士进行上门突击检查,卫生署的电话中心共曾致电接受检疫人士超过19万次进行突击检查。相关部门亦派发75,000多条电子手环/监察手带,与超过80,000位接受强制检疫人士进行通讯软件的实时地点分享,以及拨打约180,000个通话(包括视像通话)以确定受检疫人士留在处所。

在执法方面,截至4月27日共有四名违反检疫令人士被判刑,分别于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10日至3个月不等;另有56人在检疫令尚未届满前,在无合理辩解及未获授权人员许可的情况下,离开其检疫地点,并在出入境管制站被入境事务处职员截获。卫生署和警方会继续调查有关个案,在搜集更多证据后会交律政司考虑提出检控。

被问及家居检疫者的同住人士无须接受强制检疫的安排理据,陈肇始仅指,专家顾问团认为家居检疫者的同住人士须遵守一系列预防措施例,如保持个人卫生、佩戴口罩、自我量度体温,与检疫人士保持社交距离,但没有提出同住人士须接受强制检疫。

富亨邨亨泰楼的居民早前曾需撤离及到骏洋邨暂住,由穿上防护装备人员送上旅游巴。(资料图片 / 李泽彤摄)

房委会已检查康美楼34伙

早前青衣长康邨康美楼及大埔富亨邨亨泰楼有数名住客相继确诊,疑与公屋单位的粪渠通风管被不当改装及排污系统的设计问题有关。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回复议员质询时指出,房委会已主动派员检查康美楼内34伙与确诊单位共用同一污水渠及排气管的公屋单位,发现有少数单位的租户未经批准自行改装座厕及/或排气管,已即时为有关渠管或排气管进行适切维修。

亨泰楼51个单位需要跟进排气管欠妥情况

至于富亨邨,亨泰楼68伙与确诊单位或其毗邻单位共用同一污水渠及排气管的单位,有51个单位需要跟进排气管欠妥的情况。运输及房屋局常任秘书长(房屋)办公室辖下的独立审查组已按《建筑物条例》向当中 44 个尚未完成维修的单位业主发出命令,要求业主安排合资格承办商检查及维修,至今共 25 个单位已完成维修。15 个未出售的出租公屋单位中,有7个单位的租户未经批准自行改装座厕及/或排气管,当中房委会已完成6个单位的维修工作,余下一个亦将于今年5月内进行工程。

陈帆表示,富亨邨亨泰楼怀疑出现“扰流效应” 情况,政府成立的跨部门专家小组仍在研究和跟进较早前从亨泰楼采集环境样本的检测结果和其他相关资料及环境因素,以期找出所有有机会传播病毒的途径,及作出相关改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