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警会报告】新屋岭不适合临时羁留 求医、会见律师纪录不齐全
监警会今日(15日)公布《关于2019年6月起《逃犯条例》修订草案引发的大型公众活动及相关的警方行动》,当中有独立章节审视新屋岭扣留中心安排。报告主要探讨去年8月11日大型公众活动后的拘捕行动,指出新屋岭并不具备一般警署有的羁留设施,如没有闭路电视等。另外,所有纪录全以人手处理,个别资料如求医、与律师会面等记录并不完整。
报告指出,新屋岭屋宇结构不适合羁押大量被捕人士,亦指倘被捕者被捕时已受伤,应直接送往医院,而非先送到警方羁留设施。报告亦建议警方应检讨及订立政策,列明挑选临时羁留地点作大规模拘捕行动,所需考虑的要求及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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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警会报告】新屋岭不适合临时羁留 求医、会见律师纪录不齐全
▼监警会报告 新屋岭章节▼
新屋岭不具备一般警署羁留设施
根据监警会报告,新屋岭四度被用作拘留被捕人士,前后合共182人在此处被扣柙,日期分别为去年8月5至7日;8月11至13日;8月25至26日及9月1日至2日。当中8月11日是唯一一次,同时被用作处理被捕人士被拘捕后的警方程序,而此举引起公众关注,当晚共有53名被捕人士直接被送往新屋岭,30人随后要求就医。
报告提到,新屋岭并不具备一般警署设有的羁留设施,如录影会面的设备、闭路电视、可充分保障私隐用以见律师的会面室。监警会认为,新屋岭欠闭路电视,“这是一项处理被捕人士必备的基本保安设施。”不适宜作扣留用途。
全人手纪录 个别资料不完整
另外,在保存系统方面,由于新屋岭宽频容纳量,不足以确保与警方中央电脑系统稳定连接,故8月11日当日并无任何电脑纪录,所有纪录全以人手处理。警方透露,当日用5本拘留登记册纪录被捕人士情况,又用14本记事簿纪录其他事项,包括与被捕人士相关的法律会面及医疗安排等。
不过,报告指出被捕人士要求接受医疗治理、与律师会面等资料并不完整。根据当日资料,30名被捕人士由救护车送院,仅24人有就医要求纪录,一名被捕人士于当晚11时49分要求见值日官,并在翌日上午6时37分被送院,惟两个时间点之间内容完全“留白”,亦未有纪录其提出就医要求时间。
而法律会面纪录亦不完整,警方表示在新屋岭为39名被捕人士,提供了50次法律会面,并载有了50次开始及结束时间,惟只纪录了其中23次被捕人士提出会面要求的时间。
若被捕时已受伤 应直接送往医院治理
报告指出,被捕人士原则上应尽快移交至最近的警方羁留设施,加上当晚最少有12名被捕人士送到新屋岭后,已随即向指挥官要求接受医疗治理。监警会认为,将被捕人士送到新屋岭“如此偏僻、设施不足”,又无准确纪录审核追踪,“不仅做法不可取,亦会容易引起揣测。”
位置偏远碍家人及律师探访
报告明言,若被捕人士在拘捕时已受伤,应直接送往医院治理,而非首先送到警方羁留设施。另一方面,新屋岭位置偏僻,有碍家人及律师探访权利。
监警会报告提到,警方留意到设备上的不足,高层亦一度重新考虑扣留地点,惟当晚多个可用作临时羁留处的警署受到袭击,故“别无他法,只好维持原来决定。”然而,监警会认为,新屋岭的结构及设备并不适合当日用作临时羁留处。
报告建议,若将来有大规模拘捕行动需使用临时羁留处,其设施需与目前警署处理及羁留被捕人士相同,运作上则需采取独立后勤和纪录安排。警方亦应检讨及订立政策,列明挑选地点作大规模拘捕行动的临时羁留处,所需考虑的要求及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