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员涉用公事禁区证秘捞载客 只认未有第三者保险等罪罚5千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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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员疑“秘捞”做GOGOVAN司机,涉乘工作之便,利用禁区许可证,载客至边境禁区的落马洲管制站,有入境处职员查问后起疑报警。消防员今(14日)于粉岭裁判法院否认在公职中行为失当罪,但承认无第三者保险而使用车辆等共4项传票控罪。他求情称事后“停职半薪”,现时仍需“揸车揾食”。裁判官最终判处罚款5000,停牌一年。而公职中行为失当一案,则排期至下月9日开审,料需时两天。
被告麦永祥(41岁)被票控于2018年9月11日在落马洲边境管制站边境禁区,声称因公事而以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进出禁区内的封闭通道,违反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的条件;驾驶未获发牌照的车辆;没有展示有效车辆牌照;及没有第三者保险而使用车辆。
他承认以上4项传票控罪,求情称:“我而家停职半薪,冇咁多钱交罚款”,并指现时仍需“揸车揾食”,望法庭轻判。裁判官询问其背景,麦称已婚,育有两孩,原本月入3.5万左右。裁判官最终判5000元罚款并停牌一年。
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下月审
至于公职人员行为失当一案,麦否认于同日同地,身为消防员,使用分别由警务处处长,及代表运输署署长发出的出入禁区许可证,及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从事与公职无关的职务,即驾驶汽车取酬接载乘客,往位于边境禁区的落马洲管制站,以及向入境处助理向修贤,讹称因消防处公职而载客到该处。控方称此案会有8名证人。
案件编号:FLCC289、FLS2394-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