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员拯救行山人士失足堕崖身亡 其妻等入禀向消防处索偿

撰文: 吕乐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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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总队目邱少明在马鞍山吊手岩拯救一名休班机场特警与其女友时,失足堕崖殉职,去年经死因庭裁定死于意外,其家于入禀高等法院,指消防处有疏忽,要求处方赔偿。

原告为邱少明的违孀刘静瑜和另一名遗产管理人Tao Lai Ying ,答辩人为消防处(由律政司司长代表)。入禀状称,邱在2017年3月22日的意外中殉职,违反了与邱的雇佣合约和作为雇主应负的法律责任,以及有所疏忽,从而导致意外发生;入禀人因而现向处方追讨所有有关的赔偿。

死因聆讯中透露,该对情侣往远足时,路过一处“悬崖危险,勿前进”牌后继续前进,最终被困并报警求助。惟消防员到现场拯救至深夜,又遇上大雨和大雾,期间邱失足堕崖,最终不治。而其他消防员最后亦有把两名被困人士救出。

案件编号:HCPI 10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