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消防员与16岁男生涉11.10非法集结 案件将转区院审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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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10日市民发起“八区开花”反修例活动,事隔4个月,一名消防员及一名16岁学生近日被落案起诉一项非法集结罪,今(18日)被押解至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两人暂时毋须答辩,署理主任裁判官严舜仪将案件押后至4月22日再讯,届时控方会申请与其他案件合并并转介区域法院。两被告均获准以5000元保释,期间不可离港,并须遵守宵禁令、禁足令等。

消防员被告陈瑞文在支持者所筑成的伞阵掩护下离开。(吕乐谦摄)

首被告16岁林姓男学生及次被告陈瑞文(49岁,消防员)同被控于去年11月10日在旺角弥敦道及山东街参与非法集结。

将与另案合并再转介区院

控方指,下次提讯时会申请与另外两宗案件合并,并转介至区域法院。代表次被告的大律师则保留对于合并案件的立场。该两案的被告为消防员方志雄及银行职员赵皓隽。方被控于同日在旺角山东街及西洋菜南街交界袭警、抗拒警务人员及管有攻击性武器;赵则被控管有攻击性武器及管有第I部毒药。

两人同获准以5000元保释,期间不可离港,并须每周往警署报到3次、交出旅游证件、居于报称地址、遵守宵禁令及禁足案发一带。

当晚旺角有黑衣人聚集

据了解,控方指当日大批黑衣蒙面人在旺角聚集,案发地点有砖头、垃圾等杂物,首被告被警方追截制服,而次被告踢砖占路后走入人群,其后被捕。两人先后拒绝警署担保,昨日再遭上门拘捕。

案件编号:KCCC42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