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卓坚不满被申请破产求覆核 指林郑曾承诺不向贫苦人家索讼费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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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长洲覆核王”之称的郭卓坚,在数宗司法覆核案中败诉兼被判要支付讼费。他被指拖欠讼费和利息逾150万元,上周遭律政司入禀申请破产。惟郭卓坚指,特首林郑月娥两年前曾在立法会承诺,不会向贫苦人家索取讼费,再申请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颁令林郑月娥和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违反承诺和 《基本法》。

申请人为郭卓坚,答辩人为特首林郑月娥和律政司司长郑若骅。

郭指,特首林郑月娥曾于2018年出席立法会答问环节时,被问及内地女子唐琳玲在法庭偷拍,但未有付讼费就被遣返,以及其他人士欠政府费用。而林郑当时回应指考虑追数时,会否为某部份人士带来困难。

他又指,根据 《基本法》赋予向行政机构提出诉讼的权利,而提出多宗司法覆核。惟政府竟利用破产令,迫他破产。

郭称疑得罪了林郑的太上皇

郭又质疑,因他得罪了林郑的“太上皇”、中联办主任骆惠宁,林郑才向他追讨讼费。郭指不会付款,又指破产也没有所谓,他家中也只有“臭袜烂衫”。

郭因为提出多宗司法覆核案败诉,并被判须支付讼费,包括铅水事件司法覆核案、前特首梁振英宣誓就职时读漏“香港”的案件,以及郭指两个警察协会发起“特别会员大会”撑七警,及未有申请不反对通知书而提出司法覆核的案件等。

案件编号:HCAL89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