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8暴动案|督察作供后获护送离开 有警扬言:边个影相拉边个
去年7月28日中西区反修例暴动案续审,控方今午(13日)传召高级督察吴智伟作供,吴讲述当天被派往该区指挥情况,及示威者的衣著等后离开。惟他离庭时有多名疑似便衣警男子护送,更有司法机构职员著传媒代表不要与督察同䢂,至记者见吴抵达湾仔政府大楼停车场时,有自称警员的男子警告传媒说:“唔畀影相,边个影相拉边个。”司法机构回应传媒查询时澄清,区域法院所处的湾仔政府大楼,其地牢的停车场并非法院管围。
三名被告分别为汤伟雄(39岁)、杜依兰(42岁)及姓李女被告(17岁)。他们被控于2019年7月28日在德辅道西近西边街一带,参与暴动。汤和杜另各被控在西源里,无牌管有一套无线电对讲机。
西九警区调至西区布防
高级督察吴智伟供称,事发时他为西九总区应变大队第2梯队第3小队指挥官,他当日因应港岛区发生的公众活动,到西区警署一带巡逻及布防,警方当日于德辅道西及西边街交界设立防线。
指有示威者双手包保鲜纸
当日下午4时55分,他收到消息指遮打花园集合结束,有100至200人向西边街防线行近,他们部份人身穿黑衣,戴上眼罩、猪嘴,手持铁通,双手包上保鲜纸。警方曾警告集结人士此为未经批准集结,要求他们向金钟方向离开,并举起黄旗。
自称警员男子出言恐吓
下午5时至晚上约7时间,双方一直对峙,而后来有人向警方掷物,引发警方施放催泪弹进行驱散。
本案散庭后,作供高级督察吴智伟由多名司法机构职员及疑似警员陪同下离开,一名司法机构职员一度阻记者与吴同䢂,更要求所有记者“搭下架䢂”。大批传媒最终跟随吴至湾仔政府大楼停车场位置,此时有自称警员的男子警告传媒:“呢度唔畀影相,边个影相拉边个”,又一度著传媒出示身份证。
湾仔政府大楼停车场非法院管围
警方发言人回复指,就现场怀疑有人员作出不当言论,警方会了解事件,并提醒人员时刻注意个人言行及提升敏感度。
司法机构回复指,一般而言,证人离开法院大楼,司法机构不会提供特别协助,但就今日的事件,得悉当时一名司法机构保安人员在11楼法庭楼层维持秩序。由于当时欲同时进入升降机的人数众多,基于秩序和安全的考虑,该保安人员曾向在场人士建议可使用另一部升降机。
另外,虽然自称为警员的男子警告传媒不得在停车场拍摄,但司法机构澄清,湾仔政府大楼地下、UB楼层的公众大堂以及停车场范围不属于法院的管理范围。换言之,即有关楼层不受法院禁拍摄的规定所限。
案件编号:DCCC 87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