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8暴动案|辩方质疑警阻人去中联办 警司:无指示保护某建筑物
去年7月28日市民在中西区举办反修例运动的示威活动,后来却演变成冲突,其中3人被指参与暴动,案件今午(12日)于区域法院续审。总警司陈思达供称,当日有人向警方掷砖头竹枝等,故开始驱赶示威者并施发催泪弹。辩方盘问时,质疑他其中一个行动目的,是防止人群走向中联办。陈称没有收到指示要特别保护某建筑物。
示威者不向警施袭不作驱散
隶属新界南总区的总警司陈思达供称,他兼负新界南应变大队指挥官,当日应指示往西区支援,5时半在西区警署外,见到同僚已在德辅道西与西边街交界设防线。他忆述防线有示威者用水马等堵路,其后示威者曾推进数十米。他与另一队的指挥官商议,如示威者不向警方施袭,便不作驱散。
陈续指,西九龙应变小队在干诺道西布防,其新界南应变大队则驻守德辅道中。晚上约7时,他从对讲机听到西九龙应变小队指挥官称有人掟砖,故需向东推进。陈表示,其队伍在德辅道西驱散前曾举黑旗,之后示威者前排变得密集,但他不清楚后方人数有无增减。
毋须再发指令前线警可发催泪弹
陈形容前排的示威者举伞,又有人以长棍、铁枝敲打,以助声势。他指西边街一带后巷有疑似示威者打扮的人,并怀疑他们运砖。陈的队伍行过西边街路口后,有人投掷水樽、砖头、竹枝及铁枝。 由于陈早前已说好一旦受袭便会出催泪弹,故其队员毋须待他发出命令,便发射了催泪弹,对面的示威者稍为后退后依然不肯散去。
辩方指警防线设在中联办
陈在辩方盘问下,承认干诺道西放催泪弹时,德辅道西的情况略为缓和。被问及其目的是否包括防止人群走向中联办,陈就称没有收到指示要特别保护某建筑物。辩方再指其防线设在中联办,陈回复是在西区警署前面,并指印象中没提过中联办。辩方遂引其书面证供,指他曾述及听到有大批示威者行去中联办。陈解释这只是说及对方的路线,与行动目的无关。
无特别作拘捕指示
辩方再问陈当日的职责,陈称只需决定是否要驱散或拘捕,但无特别作出拘捕指示。辩方追问除了三名被告外,7时至7时半期间有无其他人被捕。陈回复不清楚,又称“我日日返十几个钟”,无暇就拘捕事宜作纪录;若辩方要知多少人被捕就要自行“问齐咁多间差馆”。
三名被告分别为汤伟雄(39岁)、杜依兰(42岁)及姓李女被告(17岁)。他们被控于2019年7月28日在德辅道西近西边街一带,参与暴动。汤和杜另各被控在西源里,无牌管有一套无线电对讲机。
聆讯明续。
案件编号:DCCC82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