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10.27集会再8人被控 15岁男准保须上网上课堂及交功课
有网民发起去年10月27日在尖沙咀集会,当日尖沙咀、九龙城、黄埔等多区发生警民冲突,有人设置路障,警方驱散时拘捕多人。事隔近半年,8人分别被控非法集结、违反蒙面法、企图袭击警务人员等,今(24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众被告暂时毋须答辩,署理主任裁判官严舜仪准4宗案押后,及准所有被告保释,而其中一名15岁被告的保释条件,包括要他出席学校网上课堂及交功课,并要以校方书面文件为证。
职训局男生投诉遭警踢头
涉及九龙城冲突的案件有2宗,其中一名被告翁子晏(19岁,职业训练局学生)被控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共2罪。首项控罪指他同日在九龙城述德街与太子道西交界,携有一个铁锤、一支镙丝批、一把钳及一卷铁线;次项控罪指他同日同地携有一支黑色喷漆。
辩方投诉,被告被防暴警察制服在地后,在未有反抗下遭对方踢头,令他短暂昏迷,左边头部疼痛、右脸擦伤。警方又拒绝让他送院及洗伤口,被告扣押两天获释后自行求医。而扣留期间,警方曾威胁他如不穿上装备拍照,便会被禁锢于停车场。
无业汉涉企图袭警
另一案被告林瑞廷(20岁,无业)则被控企图袭击警务人员、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共2罪。控罪指他于去年10月27日在九龙城砵兰街与界限街交界企图袭击侦缉警员17781及携有一把钳。以上两案同押后至6月19日再讯。
4名学生涉黄埔非法集结
黄埔的案件涉及3女1男学生,依次为:傅咏琳(22岁)、林美珊(19岁)、袁靖恩(20岁)及15岁少年。4人同被控一项非法集结罪,及各自被控一项在身处非法集结时使用蒙面物品罪,其中首被告另被控一项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控罪指,众人于同日在红磡德安街与红磡道交界与他人非法集结、使用口罩蒙面;首被告另携有一把锤。
庭上透露林是区议员助理,而袁则被指于案发地点叫嚣、举中指及谩骂警方,辩方指警方一度“跟甩”目标,质疑警方未能确定被告就是该名叫嚣者。
官令15岁被告须出席校方网上课堂
此案同押后至6月19日再讯,期间15岁的被告虽然毋须如另外3名被告须定期往警署报到,但要遵守晚9时朝6的宵禁令。裁判官又下令要他出席学校的网上课堂及交功课,下次提堂时须提交校方的书面文件,以证明他做妥上述要求。
两男被控管有财物有意摧毁财产
至于尖沙咀的案件则涉及2名被告廖浩维(26岁,地盘工程人员)及梁匡尧(24岁,资讯科技工程人员)。廖被控一项管有物品意图摧毁财产罪,指他同日在尖沙咀弥敦道136号地下携有一把扳手。梁则被控管有物品意图摧毁财产、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2罪,分别指于他同日同地携有一把扳手及一支镭射笔连笔芯。此案押后至6月12日再讯。
案件编号:KCCC651、652、659、65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