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督察刘承聪再索讼费 遭官质疑利用法律灰色地带 即场被拒
高级督察刘承聪被指向警队隐瞒与妻子离婚,继续居于警察宿舍逾8个月。他一度被裁定欺诈罪成,被判囚半年。刘后来上诉得直,却被指自招嫌疑而未能取回原审时的讼费。刘不服决定,今(21日)就讼费问题提出上诉。惟上诉庭法官指记录显示,刘只曾声称致电通知警方有关其婚姻状况,法官不禁反问:“你在警队服务咁多年,几时可以口头取代书面?”更质疑刘利用法律的灰色地带,即驳回其申请,稍后以书面解释理据。
案件涉及房屋福利达10万元
现已离开警队的刘承聪,被指于2011年2月至10月期间,隐瞒与妻子高嘉仪已离婚,以图继续占用已婚督察宿舍。控方指他住在宿舍逾8个月,直至警方进行内部调查才揭发,期间诈骗了政府达10万元的房屋福利。
曾辩称收不到绝对离婚令
他在原审时声称以为要收到绝对离婚令,才需向警队申报,他又辩称收不到该令。上诉时的法官认为,其解释可能属实,因此裁定他得直,但指他在暂准离婚令发出长达10个月后,才向法庭查询,属自招嫌疑。
刘未有律师代表,他称于2011年9月中已就收到绝对离婚令一事,通知警察宿舍组。惟上诉庭法官杨振权指,宿舍组于同年10月才得悉刘的绝对离婚令。刘亦承认,其代表律师在原审时未有向宿舍组职员盘问,是否于同年9月收到刘的通知。
官:普通市民都识
律政司代表指,根据原审时的纪录,刘声称曾致电宿舍组,指已收到绝对离婚令。上诉庭法官彭伟昌质疑,刘未有书面通知,反问:“你在警队服务咁多年,几时可以口头取代书面?”
另一法官潘敏琦亦质疑刘担任警员多年,未有以电邮等方式作书面通知,谓:“我谂普通市民都识。”
质疑刘利用灰色地带
彭官之后质疑,刘同年初已收到暂准离婚令,在一般情况下,收到暂准离婚令的六星期内,会收到绝对离婚令,惟刘迟迟未有向法庭查询,质疑他是自招嫌疑,甚至是利用法律的灰色地带。
律政司指上诉庭无权处理
律政司代表又指,刘在此情况下就讼费上诉,应向终审法院申请,上诉庭未有司法管辖权处理。上诉庭法官最终指,他们未有司法管辖权处理,亦认为原审的裁判官和处理上诉的法官就讼费的决定,有足够基础,因此驳回刘就讼费的上诉。
刘曾多次惹官非
刘承聪多番惹上官非,但大多脱罪。他于2007年被指恐吓及殴打当时妻子的“男友”,经审讯后脱罪。刘亦曾于2012年被裁定袭击女友罪成,但及后上诉得直。此外,他亦涉多番恐吓女友,经审讯后亦被裁定两项刑事恐吓罪脱。
而刘于停职停薪期间,驾的士维持生计,但涉无遵从交通灯指示和超速等遭票控和罚款,警队于2018年下令他即时退休。
案件编号:CACC229/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