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高级督察称未收离婚令占住已婚警察宿舍 欺诈罪成判囚6月
警务高级督察,声称因一直未收到法庭寄出的正式离婚令文件,认为自己并未算离婚,并一直占用已婚纪律部队宿舍逾8个月,终被警队发现,他今在西九龙法院,被裁定一项欺诈罪成,裁判官判刑时指被告有大学程度兼懂英文,认为他的说法是“荒天下之大谬”,被判入狱半年,但准保释等候上诉。
被告刘承聪,47岁,否认一项欺诈罪,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控罪指他于2011年2月至10月9日期间,隐瞒与高嘉仪的婚姻已于同年1月27日被解除,仍诈骗政府,以让他能占用上水的已婚督察宿舍。根据法庭资料,法庭于1月27日已颁下绝对离婚令。
裁判官在裁决时指,法庭颁下的法令,其的生效时间是以颁布一刻为准,而不是收到手的一刻,这是常识,被告具大学学历,不可能不知道,又反指被告说法是否等于收不到信函便永远都未算离婚。
官:法庭命令在颁下一刻作准
裁判官又指,法庭在颁下暂准离婚后,若没有人反对下,6星期后便会自动成为绝对离婚令。这些资料,都写在暂准离婚令上,被告审讯时承认知道。裁判官认为被告只是找一个方便自己的说法,才称收不到法庭寄出的书面离婚法令,认为被告知道申报其婚姻状况后,会被下令迁走,才故意不披露情况,从而获准以低于市价占用政府宿舍。
被告隶属水警部门
辩方律师求情指,被告隶属水警部门,大毕业便加入警队任见习督察2012年曾被停职,今年3月起支半薪。本案发生在2011年,事件纠缠至今,中间涉及民事诉讼,对被告自信心打击大,他已把涉案的10万元租金差额,全数归还警队。
裁判官判刑时指被告毫无悔意,身为公职人员亦知法犯法,案情严重,判监6个月。
被告曾涉为女友“驱鬼”被控袭击 最终脱罪
这已非被告刘承聪首次惹上官非,他于2012年1月5日,被指在一名姓丘女友家中,掌掴及摇晃丘,因而被控普通袭击,他审讯时称只为丘“驱鬼”,刘后被裁定罪成。但他一直上诉至终审法院,终院于2015年聆讯后,接纳女事主的WhatsApp讯息,显示刘可能真心相信女事主同意刘为她“驱鬼”而打她,刘最终脱罪。
案件编号:WKCC 18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