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达明:判词指监警会工作非调查 林郑无理由再推搪设独立调查
撰文: 劳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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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吕智恒早前提请司法覆核,称监警会主动介入调查社会骚乱事件越权及违反《监警会条例》,高等法院昨日(16日)裁定监警会的研究无越权,判吕智恒败诉。前监警会委员、港大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表示,判词已指出监警会的审视工作并非调查,法律上也没有实权,认为特首无法再找监警会做“挡箭牌”,也没有任何理由推塘成立一个法定独立调查委员会。
吕智恒表面败诉 但已达目的
张达明在商台节目《在晴朗的一天出发》表示,虽然法庭判监警会无越权,但反映“不是在做特首要它做的事情,也不是在做市民期待它监察警察有否滥权”,同时反映特首并不代表监警会,有关前期资料搜集工作并非调查,只是在做“热身工作”呼吁市民提交资料,不会得出任何结论影响日后需汇报投诉的决定,也不会判断任何一名警员有否失职,故认为吕智恒表面上是败诉,但已达到目的,监警会的报告无法解决民众心中疑问,令特首无法借其过桥。
他称,监警会报告三部曲涉及找事实、评估及提交建议,但若第一步“咁鹌鹑”,法律上也没有实权,无法找到事实基础再提出建议,该判决等于掴特首一巴,无法再找监警会做“挡箭牌”,也没有任何理由推塘成立一个法定独立调查委员会。
监警会针对警方在反修例风波行动的首阶段报告最快5月底可公布。张达明估计报告中列出警方交代的无争议事实,若警方程序有不妥善,会提出有需要改善建议,以元朗7.21事件为例,或有警方部署资料,“一定唔会处理最核心问题,有无警务人员失职、串同黑帮,无法还警方或示威者清白”。
他认为,监警会有需要检视功能,修改法例扩大其权利,例如增加法定调查权,也认为反修例运动独立调查委员会是非常重要及必须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