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健案|误导警员案欲作终极上诉 林获准以2万元保释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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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党成员林子健涉于3年前报假案,讹称被掳走并遭人在大腿钉了21口钉书钉。他在裁判法院被裁定虚报有人犯罪罪成,遭判囚5个月。高等法院本月初驳回上诉,他需即时服刑。林子健将向终院提出终极上诉,高院今(14日)处理此段时间的保释申请。法官李运腾最终批准,林和担保人各提供1万元保释。而法庭亦排期至下周三(22日),处理林申请到终审法院的上诉许可证明书。

林子健,46岁,早前被裁定于2017年8月11日,在玛丽医院向侦缉警员黄继霈虚报,于8月10日在咸美顿街至碧街之间的砵兰街路段遭拐带。

据悉,林现时在小榄精神病治疗中心服刑。除了向高院申请到终审法院的上诉许可证明书外,林同时亦已向终院的上诉委员会,申请上诉许可。

法官李运腾今听取陈词后,批准林保释。林需提供1万元保释金,以及由中文大学崇基学院神学院副教授龚立人,提供现金人事担保1万元。林在保释期间,亦不可离港。

案件编号:HCMA17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