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中年汉涉新港城阻警作追捕行动 被控阻差办工罪提堂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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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7日马鞍山新港城中心爆发警民冲突,有保安尝试阻止防暴警察闯入商场但不果。警方其后在商场追捕使用镭射笔的市民,一名中年汉被指拉住警员,当场被捕,事隔半年后被控阻差办公。案件今(1日)于沙田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暂时毋须答辩,署理主任裁判官邓少雄将案件押后至下月29日再讯,以待辩方索取文件及闭路电视片段。被告获准以1000元保释,但大部分时间须禁足案发商场。
被告杨永廉(39岁),电讯公司客户服务员,被控于去年10月7日在马鞍山新港城中心4期2楼阻碍警员邵良智执行公务。据了解,被告并非在新港城中心工作。
控方表示准备好答辩,但辩方申请押后,以索取文件及闭路电视片段。被告获准以1000元保释,期间须每周往警署报到3次、居于报称地址,并且不可离港。除了上午7时半至9时半,以及下午6时至8时,其余时间不可踏足案发商场。
案件编号:STCC58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