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mboy少女诬告友人男友强奸 误导警员罪成 被告称已知错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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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TB(tomboy)男性化打扮的16岁同性恋少女,失恋后结识女同学的男友,在相识不够12小时,便随男方回家性交,但其后报假案称被强奸,令男方被捕。少女经审讯后被裁定明知地误导警务人员罪成。案件原定今(23日)判刑,惟青少年罪犯委员会建议法庭进一步索取感化报告,以视乎被告是否适合判处院舍式感化令,并押后至10月14日判刑,期间获准保释。
辩方求情指现年17岁的姓周被告从未遭还柙,现已被还柙3星期,获得很大教训,她亦向感化官承认审讯期间,声称喝酒后“断片”的说法是谎话,又向感化官提到一直倾向认罪,惟父亲叫她不要认,而她又不知如何向女朋友交代,故犯下此案。被告正攻读的发型课程已于今年9月1日开学,但本案因9月1日开审,罪成则还柙至今,一直未能回校交待事件,被告担心未能继续升学,并想完成最后一年的课程。
裁判官早前裁决时指,被告与苏初相识交谈便讲到性,亦让苏贴住脸亲吻达10秒,令苏以为她行为开放亦不出奇。就是否同意性交,被告说法前后不一,有多达8个版本,庭上更供称向警方说性交时“断咗片,冇任何意识”是谎话。裁判官又指少女谎话连篇无悔意。
案件编号:KTCC216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