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1.2公顷官地予非法占用人 地政总署解释“避免土地闲置”

撰文: 黎梓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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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横洲被发现有3.8公顷官地被占用,部分其后更出租予占用人。(资料图片)

候任立法会议员朱凯廸及姚松炎,今早与发展局长陈茂波和运输及房屋局长张炳良会面,期间谈论元朗横洲非法占用政府土地个案执管行动,要求当局交代1.2公顷官地出租予占用人的情况。地政总署今午回复指,曾勒令使用者停止占用官地,但碍于位置、面积等问题,故批出短期租约,以防免费占用及土地闲置。

地政总署已围封2.6公顷官地

署方指今年二月接到投诉,指横洲公屋发展计划第一期以北的政府土地被非法占用,受影响范围分散于各私人地段间,面积约为3.8公顷,用作摆放货柜及搭建未经批准构筑物等用途。

姚松炎(左)及朱凯廸(右)今日与两局长会面时,谈及有人在横洲非法占用官地问题。(黄永俊摄)

地政总署续指已于三月采取土地管制行动,张贴通告饬令占用人于限期前停止占用,大部分占用情况已停止或获纠正,但仍有两幅土地的占用人在限期届满后才将有关构筑物移除,故触犯有关条例。署方指已向涉案人士提出检控,因已交由法庭处理,为免影响检控工作,现阶段不会透露个案具体资料。

涉20个短期租约 将追溯租金

署方指,已停止被占用的3.8公顷政府土地当中,已围封其中2.6公顷土地,通往附近私人地段行车通道亦已恢复畅通。至于余下的1.2公顷政府土地,署方指于通告限期前接获多个短期租约申请,因涉及的政府土地分散于各私人地段间,以其地形、位置和面积难以透过公开招标形式独立出租,加上有关土地于短期内亦未有其他公共用途,故署方表示,批出短期租约可避免土地闲置,及防止再被免费占用,因此有关申请已按程序及根据市值租金获批,涉及20个按季续租的短期租约。

地政总署又指,若有关土地日后有公共用途,政府可予三个月通知以终止租约。有关租约亦已包括条款以便政府追溯租金至申请人开始占用该政府土地的时间,并表示署方正就追溯期进行搜证。

今早朱、姚二人与两局长会面后,要求政府交代横洲所有占用官地情况,并提供今年执管行动的地图资讯,包括曾执法地点等,并称将在三个月后与政府人员一同巡查相关地点的现况。有关追收过往佝地期间的租金,局方仅指会保留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