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后楼梯性侵3网友 强奸企奸非法性交罪成 官指无悔意囚12年
地盘散工两年前在Facebook结织3名女子后,在不足1个月内,于不同地方的后楼梯性侵她们,早前经审后被裁定对3名女子的强奸、企图强奸、与13岁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全部成立。案件今(21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法官判刑时指,被告在案中透过社交平台寻找可下手的猎物,又透露专家在报告指被告并无悔意。法官又指,被告在干犯强奸时,没有使用安全套,而所涉的企图强奸罪更事精心策划,最后因事主挣扎而成功逃脱,绝非被告悬崖勒马,考虑整体情况后,判被告入狱12年。
被告黄子轩,24岁。他早前被裁定于2018年9月23至10月10日期间,分别强奸16岁的事主X、与12岁的事主Y非法性交,及企图强奸23岁的事主Z,3案均在不同大厦的后楼梯发生。
被告表面自信实自尊心脆弱
法官判刑时透露,被告过往有抢劫案底,又引述被告的心理报告指被告外表自信满满,但其实自尊心脆弱,被告对性的态度轻率,其重犯风险属中等级别较高的一端。
3名事主仍受不同程度的创伤
至于3名事主,法官指她们的创伤报告提到,被强奸的女事主X,因事件感难受,引述X的说法是“好大阴影”,会自责案发时赴会与被告会面。惟X事后“当无事发生过”,假设一切如常;案发时只得12岁的事主Y,案发后感不安,报告指她的日常生活受影响,包括睡眠、专注力和情绪方面。
此外,遭被告企图强奸的Z,亦曾有失眠及社交退缩的问题,更曾出现自杀念头。本案审讯亦令她回想事件,增加其困扰。Z又称外出时感紧张,避免使用楼梯间,更考虑搬离现时所住单位。
官指被告在社交平台找猎物
法官又指,被告透过社交平台寻找猎物,报告指他对所干犯行为并无悔意,强奸X时没有使用安全套,企图强奸Z之所以未能得手,亦非因被告悬崖勒马,只是Z挣扎逃出魔掌。法官亦指,被告企图强奸Z,是经小心计划,经考虑后,认为被告就三罪名须入狱12年。
被告和Y倾电话数小时 便成为情侣
案情指,被告于2018年透过Facebook认织3名事主。X于同年9月23日早上,前往屯门和被告见面。两人到兆麟苑贵麟阁某层的梯间,期间被告威吓撕烂X所穿的短裤,继而强奸对方。
而Y早前供称,和被告透过电话倾谈数小时后,便成为情侣。两人于同年10月6日首次见面,被告带她到兆麟苑宝麟阁某层的梯间,然后戴上安全套,和Y性交。X和Y事后向友人透露事件,并辗转报警。
在梯间企图强奸Z 威胁“再郁,扯烂你条底裤”
Z则透露在Facebook认识被告后,两人曾相约外出,但之后未有再联络。于2018年10月10日凌晨,一名女网友相约Z一同食早餐,Z同意并在其居住大厦的楼层等候对方。惟Z一直未见女网友,却突然遭被告扯入后楼梯。被告在梯间企图强奸Z,又威胁说:“你唔好郁呀,再郁,扯烂你条底裤。”Z趁被告失平冲而成功逃脱,并报警求助。
数天后,Z发现被告在网上售卖玩具,叫旧男友相约被告交收,被告在交收地点出现时被捕。
案件编号:HCCC27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