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涉性侵网友案 12岁事主倾电话4小时成情侣 见面即买安全套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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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盘散工涉在后楼梯先后性侵3名女网友案续审,控方今(30日)传召第二名事主,案发时12岁的Y作供。Y称她和被告在电话倾谈4小时后,两人便决定拍拖并成为情侣。两人首次见面,被告便带她到便利店买安全套,并把她带到一大厦的后楼梯性交。由于被告之后用她的祼照要胁见面,Y把事件告知同学,辗转报警。惟辩方庭上质疑,Y在声称遭被告性侵后,竟俏皮地向大厦的闭路电视镜头挥手。Y庭上解释,因饮下被告提供的饮品,才有此行为。

被告黄子轩,24岁,否认强奸、企图强奸、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为、及刑事恐吓等4项罪名。(资料图片)

控方庭上播放女事主Y的录影会面,她称去年暑假透过Facebook结织叫“Anson”的被告。被告自称19岁,是一名大学生。Y则有告知对方她当时12岁,就读中二。

见面后即往便利店买安全套

两人透过电话倾谈4小时后,便成为情侣。同年10月6日,被告约Y首次见面,Y应约前往屯门。被告先带她到便利店买安全套和食物,之后带她到兆麟苑宝麟阁的后楼梯。被告在梯间吻她,又脱下两人的裤子,然后戴上安全套和Y性交。两人性交后,Y乘搭巴士离开屯门。

指被告裸照要胁声言要分手

事后Y有按被告的要求,把她洗澡时拍下的祼照传给对方。同月13日,被告要求Y到屯门见面。惟Y因和友人同行而拒绝,被告便威胁把Y的祼照上载,又声言要和Y分手。她因此痛哭,并把事件告知同学,事件辗转报警。

无话见完面先可以拍拖

辩方盘问时质疑,Y和被告为何未见面便拍拖,Y说:“无话见完面先可以拍拖。”又指两人“沟通过”才成为情侣。她又承认在被告拍拖前,曾有一名男友。

Y俏皮向闭路电视挥手

辩方道出其案情,指被告在案发时去了某单位找朋友,把Y留在该层的升降机大堂。被告从未带Y到后楼梯,也没有侵犯Y。Y不同意。辩方又指根据闭路电视片段,被告和Y在离开宝麟阁、即Y声称遭侵犯后,她数次贴近被告,又俏皮地向闭路电视的镜头挥手。

Y解释,被告在侵犯前,在便利店购买的物品让她喝,她喝后感晕眩,又说:“我就唔知理解变成咁。”辩方质疑Y说谎,她否认。辩方又指,Y所指的祼照并不存在。她亦否认。

电话记录被告为“老公”

辩方又指,事主Y在WhatsApp中,把被告的电话号码输入为“老公”。Y即称该名字是在和被告分手前命名。

被告黄子轩,24岁。他被控2018年9月23至10月10日期间,3个不同日子分别强奸16岁X、与12岁的事主Y非法性交,及企图强奸23岁的Z,3案均在不同大厦的后楼梯发生。另被告又被控于同年10月13日,威胁Y使她的名誉受损害,意图使Y受惊。

案件编号:HCCC27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