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涉性侵3网友案 陪审团退庭商议2小时 裁被告强奸等3罪成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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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盘散工在社交媒体认识3名女子,并涉在不足一个月内,在不同地方的后楼梯,先后把3女强奸、企图强奸,及与只得12岁的女童非法性交。地盘散工否认强奸等4罪受审,全男班陪审团经约两小时的退庭商议,今(14日)大比数裁定被告强奸、企图强奸、与13岁以下女童非法性交三罪罪成。法官把判刑押后至2月18日,期间索取三名事主的创伤报告,以及被告的精神和心理报告。

被告黄子轩,24岁,否认强奸、企图强奸、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为、及刑事恐吓等4项罪名。(资料图片)

3案均在后楼梯发生

被告黄子轩,24岁,原被控强奸、企图强奸、与13岁以下女童非法性交和刑事恐吓4项罪名,他今被裁定首3项控罪罪成。该三罪指他于2018年9月23至10月10日期间,分别强奸16岁X、与12岁的事主Y非法性交,及企图强奸23岁的Z,3案均在不同大厦的后楼梯发生。此外,他又涉在同年10月13日刑事恐吓Y。但该罪则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庭上透露,被告共有两项抢劫案底。

威胁要撕烂X裤子

案情指,被告于2018年先后透过Facebook,结织三名事主。于同年9月23日早上,事主X和朋友争吵后,前往屯门和被告见面。被告把X带到屯门兆麟苑贵麟阁某层的梯间,期间威胁会撕烂X的裤子,以及叫朋友捉X入屋,最终把X强奸。X事后把事件告知朋友,事件转辗报警。

事主Y案发时12岁

至于12岁的事主Y,她和被告认识后,迅即成为情侣。于2018年10月6日,Y到屯门和被告首次见面。被告带她到兆麟苑宝麟阁的后楼梯,戴上安全套和Y性交。

威吓要扯烂Z的底裤

而Z则早前供称,在Facebook认识被告后,曾相约外出,但自前年8月起未有再联络。于2018年10月10日凌晨,Z答应一名女网友Tracy一同食早餐,并相约在Z居住大厦的楼层见面。惟Tracy未有出现,被告却把Z扯入后楼梯。被告把Z的内裤,脱至膝头位置,声言:“你唔好郁呀,再郁,扯烂你条底裤。”被告又企图强奸她,惟Z趁失平冲而成功逃脱。

Z数天后看到被告在网上卖玩具,叫旧男友在Facebook开设一帐户,约被告交收。而被告在交收地点出现后,Z向陪同的警员点出被告,被告因此被捕。

案件编号:HCCC27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