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设计师藏汽油弹】被告一级荣誉毕业 官指武器具危险性囚1年
女设计师去年10月在大埔的反修例活动中,被发现背包内疑有3枚汽油弹。她早前承认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案件今(24日)在粉岭裁判法院判刑时,署理主任裁判官苏文隆透露被告读大学时,是一级荣誉毕业生,原本前途无限,亦信纳她无意投掷汽油弹,惟汽油弹可危及性命,须判处即时监禁,酌情扣减后,最终判被告入狱1年。
女被告王琬瑜 (23岁,内衣设计师)承认去年10月13日,在大埔运头坊近运头角休憩处的公众地方,管有三枚汽油弹。
即时反应帮人带走汽油弹
辩方求情指,被告关心社会,欲向政府表达意见。她当日原本打算传递物资等,无意伤害他人,只是出于即时反应而帮他人带走汽油弹。被告知道带走的物品是易燃物,但不清楚确实的物质。
辩方呈上多封求情信,指其亲友、雇员等皆非常支持被告,大部份人同意她做错事、违反法例,需承担后果。被告在求情信亦表示,在还柙期间深切反省,感到后悔,并感谢亲友无条件的爱护。
明知危险仍选择带走
苏官判刑时,表示信纳被告无意投掷汽油弹,但指她清楚汽油弹可危及性命,仍选择帮忙带走,故须判处即时监禁。他又谓,幸而该些汽油弹无被使用,亦无人受伤,否则案件会交由更高级的法院处理。
苏官以21个月监禁为量刑起点,被告认罪按例获扣三分一刑期。由于被告是初犯,苏官遂减刑1个月。
曾获6笔奖学金
苏官续道,被告以一级荣誉毕业,大学期间获得6笔奖学金,展现出时装设计的天赋。他形容,被告毕业后随即受聘于声誉良好的时装公司,可见前途无限。然而,被告日后求职及出国工作将会受到此案影响。苏官考虑上述事宜,再额外扣减1个月刑期,最终判囚1年。
约80人到庭支持被告,因座位有限,有人需站立旁听。众人散庭后待囚车驶出法院,并向车中的被告举起“五大诉求,缺一不可”的手势。
至今3人因藏攻击性武器入狱1至2年
大埔区警区重案组第三队主管宁嘉诚高级督察散庭后表示,警方自去年6月至今,处理了30宗与汽油弹相关的案件,共涉及67名被捕者。其中,3人被裁定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被判囚1至2年。他形容警方对于所有暴力事件抱持零容忍的态度,而被问及去年7月21日有人在元朗手持木棍的事件,则不予回应。
案件编号:FLCC459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