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认藏冰毒伟哥 称愿入住附职业训练的戒毒所 判感化18月
撰文: 郭颢添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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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警员在罗湖过关时被搜出冰毒、伟哥、私烟等,早前承认藏毒、管有应课税品等4罪,法庭三度为他索取感化报告等量刑。辩方今(18日)指被告明白事件影响身心及家人,愿意入戒毒所,该机构亦设职业训练,可学一技之长,感化官亦建议被告判感化令。署理主任裁判官苏文隆终采纳建议,判被告18个月感化令,被告须听从指示,包括入住晨曦会,另交罚款5000元。
被告马道宸(46岁)承认于4月8日在罗湖管制站海关入境大堂管有一颗含昔多芬的药物、小量冰毒,以及适用于及拟用作于吸服危险药物的器具,即玻璃管、胶樽等物品。他另被指未有向海关人员申报行李内的238支未完税香烟。
机构有职业训练可学一技之长
辩方指戒毒所及晨曦会均愿意接收被告,同时,感化官也建议判18个月感化令。他呈上晨曦会的信件,称被告可于该处受职业训练,将来有一技之长。辩方望法庭判以感化令,以让被告自愿入住晨曦会。
辩方早前求情时曾称,被告原本是交通警,3年前执勤时滑倒受伤,伤及颈椎,之后转任文职。他认为医生处方的止痛药效果有限,受友人怂恿才首次服食冰毒。
被告疑未依感化令被通缉
唯被告判刑后未有依时约见感化官,同时未再到戒毒所接受治疗。据悉,被告判刑后曾一度入住过戒毒所,但被告指在戒毒所内与别人共用餐具并不文明,自己不能接受,又投诉社工不愿为其申请伤残津贴,最终离开戒毒所后不知所踪。
法庭于2020年1月8日传召马上粉岭法院,但他缺席聆讯,主任裁判官苏文隆发出拘捕令,并指马被捕后不准保释。
案件编号:FLCC295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