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佣中介认多收外佣7倍佣金罚款3万 官斥压榨行为令外佣却步

撰文: 朱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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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黄玉贞承认超收3女佣8倍中介费用,被判罚款3万元。(资料图片)

外佣中介公司持有人,涉嫌超收印佣7倍中介佣金,被劳工处票控三项收取并非为订明佣金罪,持有人今在东区法院认罪。特委裁判官在判刑指,外佣们来港工作,人生路不熟,遭受压榨,实属不幸,并会令有意来港打工的外佣却步,判被告罚款3万元,另须向涉案3名外佣各赔偿3380元。

被告黄玉贞,为 外佣中介公司“盈乐雇佣中心”的持有人,她承认今年2至3月期间,要求三名事主每月支付约3380元中介费,为期4至6个月,并带三名事主到财务公司借货,又要事主到银行开户,然后扣起提款卡。中介公司从事主4110元薪酬扣取中介费后,事主每月仅得700元收入。

官指被告多收每事主7倍中介费案情严重

特委裁判官指出,根据法例,中介公司只可收取最多10%中介费,即411港元,但被告多收法例订明的7倍,案情严重。

香港亚洲家务工会联会主席Elsya Susandra今早到法庭拉起横额声援,她并指现行法例最高刑罚只判罚款5万元并不公平,认为应加重刑款及判以入狱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