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总署已清理12公顷被霸占官地 涉元朗、屯门及北区棕地作业

撰文: 李恩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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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总署今日(5日)公布,特别行动专责组专责组较早前锁定100个大面积政府土地被非法占用的黑点,第一阶段已清理位于元朗及屯门区15幅、每幅面积超过3 000平方米的被霸占政府土地,涉及约40个作业者,主要用为棕地作业。由于清理工作比预期提早完成,第二阶段行动提早展开,清理15个集中在元朗及北区的黑点。
截至11月底,专责组累计合共已清理约12公顷被非法占用的政府土地。

第二阶段清理行动提早展开​ 已完成逾七成

地政总署发言人表示,专责组较早前锁定100个大面积政府土地被非法占用的黑点,当中主要涉及棕地作业,预计以24个月完成清理。第一阶段清理位于元朗及屯门区15幅、每幅面积超过3 000平方米的被霸占政府土地,涉及约40个作业者。由于清理工作比预期提早完成,第二阶段行动提早展开,清理15个集中在元朗及北区、每幅面积介乎2 000至3 000平方米的黑点,当中主要亦是涉及棕地作业及约25个作业者。目前,第二阶段的清理行动已完成逾七成。截至11月底,专责组累计合共已清理约12公顷被非法占用的政府土地。

行动期间,专责组发现有毗连黑点的私人土地建有违契构筑物,已一并采取执行契约条款行动,向49幅违契地段的土地业权人发出警告信,要求于限期前纠正违契事项,否则会按现行机制作出跟进,包括将警告信送交土地注册处注册(俗称“钉契”)或重收有关土地。

地政总署公布,截至11月底,专责组累计合共已清理约12公顷被非法占用的政府土地。(资料图片/黄静薇摄)

不合法占用政府土地 最高可罚款50万元及监禁半年

发言人表示,按目前进度,专责组预计可在少于24个月的时间完成清理100个黑点。另外,专责组已与各分区地政处联系,接收了48宗案情严重的土地违规个案,以协助加快执管行动。发言人重申,非法霸占政府土地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如因不合法占用政府土地而违反香港法例第28章《土地(杂项条文)条例》第6(4)条,有机会被刑事检控,首次定罪的最高罚款额为50万元及监禁6个月。若非法占用情况在通知期届满后仍无间断地存在,可就罪行每一日另处罚款最高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