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13岁女狂追37岁男网友失败 谎控对方性侵 大叔暖心留言证清白
撰文: 联合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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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新北一名13岁少女心仪37岁男网友,展开猛烈攻势追求,但都被对方拒绝,一气之下,竟跑去警局告对方性侵;男网友觉得委屈,坚决否认犯行,主动提出2人简讯内容证明自己从没有过非分之想,也找来朋友作证,经新北地检署调查后,今天获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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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少女报警时称自己和男网友是情侣关系,前年6月带对方带到朋友家后,就被上下其手。她指控男网友有摸她的胸部,并以手指插入她的下体,但提告并非对方违反她的意愿,而是因为和对方吵架,然后对方把错全怪在她身上,至于为了什么事情争吵,她已记不清楚,也拒绝验伤。
侦讯时,男网友强调自己和少女只是普通朋友,并非情侣,坚决否认性侵犯行。他表示,少女曾经突然跑到他朋友家,为此还骂过她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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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网友提出Facebook message证明少女曾对他猛烈追求,还称自己跟其他人发生过性关系,想要以此引起他的关注,但他始终明确拒绝,甚至表示“一般人你揪做爱,早就接受了,但是他们真的爱你吗?会像我这样为了保护你而拒绝吗?”他还劝少女“你要知道你要什么,才会得到幸福啊”、“你要让自己变更好的人”等语。
检方调查,从少女和男网友的对话中看不出来2人曾经交往,而曾经收留2人过夜的朋友也证称2人不是男女朋友,认定他们并非情侣。此外,少女虽在简讯中提及自己曾与他人发生过性关系,但内容未曾提及与男网友发生性关系的经过,最后认定说法只有单一指述,罪嫌不足,因此侦结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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