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高声清洁公司董事 涉贿赂五万元
撰文: 张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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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3日)落案起诉62岁高声清洁公司唯一董事兼股东孙华声,他涉嫌以约5万元贿赂一间物业管理公司2名雇员,以换取对方就其公司向北角3幢住宅大厦提供的服务予以宽松监督,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b)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并将于星期四(5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
62岁被告孙华声为高声清洁有限公司(高声)唯一董事兼股东,他被控一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b)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案情指,被告孙华声于案发时为高声的唯一董事兼股东。高声于2015年7月获金都洋楼、银都洋楼及海都洋楼的业主立案法团(法团)聘用,为该3幢位于北角的相邻大厦提供为期两年的清洁服务,高声的表现受该法团委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监督。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15年7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期间,与该物业管理公司2名雇员一同串谋,使该2名人士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从被告接受多笔金钱,作为对高声所提供的服务予以宽松监督的诱因或报酬,涉案的多笔金钱总额据报约达5万元,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四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