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署6名分判督察讹称有巡查路面状况 廉署落案起诉串谋诈骗

撰文: 麦凯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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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26日)落案起诉六名路政署分判商前助理巡路督察,控告他们涉嫌串谋诈骗路政署,向署方提交载有讹称路面状况的照片的道路巡察报告。六名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四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

路政署6名分判督察讹称有巡查路面状况,遭廉署落案起诉。(资料图片)

六被告年龄介乎27至31岁

廉政公署今日(26日)落案起诉六名路政署分判商前助理巡路督察,控告他们涉嫌串谋诈骗路政署,向署方提交载有讹称路面状况的照片的道路巡察报告。
   
六名被告分别为:关兆恒,29岁;林洪辉,30岁;邝俊豪,29岁;卢霆锋,28岁;林志诚,27岁;及李延康,31岁,均为华丰工程有限公司前助理巡路督察,各被控一项串谋欺诈罪名,违反普通法。他们将于星期四(28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

提交虚假道路照片

廉署早前接获路政署转介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路政署于2017年将一份定期合约判授予昭兴建筑运输有限公司,昭兴再把相关工作分判给华丰。该合约规定,昭兴须安排巡路督察定期巡查香港岛的道路及制备报告,有关报告须辅以巡查道路时拍下的实时照片。
   
案发时,六名被告均受聘于华丰为助理巡路督察以执行道路巡查工作。该等控罪指六名被告涉嫌于2017年5月至10月期间,分别与昭兴及华丰一些职员一同串谋诈骗路政署,不诚实地提交载有道路照片的道路巡察报告,而有关照片并非在照片注明的日期拍摄。
   
涉案的职员为昭兴一名项目经理,以及华丰一名路网联络经理助理、一名高级地盘主管及三名巡路督察。六名被告涉嫌诱使路政署接受有关道路在该等照片注明的日期,其实际状况就如该等照片所示。
   
路政署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六名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四应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