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藏尸】律师以被告球技质疑案发时反应 官:这里不是篮球场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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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湾DAN6工厦石棺藏尸案今(29日)在高院续审,第三被告张善恒继续自辩,并开始接受盘问。对于次被告早前曾在庭上称,他和第三被告打篮球时,曾遭对方撞开,代表首被告的律师就此追问第三被告,指第三被告有此篮球技术,案发时见次被告和死者打架时,应推开死者,而不是拉开他。惟法官李瀚良禁不住说,第三被告现身处法庭非篮球场,叫被告不用理会就篮球的提问。

返港想做控方证人

第三被告张善恒供称,死者张万里(下称张)和次被告刘锡豪(下称刘)打架时,只是拉住张,以分开两人。首被告曾祥欣的大律师便质疑,若第三被告当时只是分开两人,为何事后会自责。第三被告回应说,因为张事后去世,若他任由两人打架,“打到天昏地暗”,张或不会去世。他又指,返港后想做控方证人,打算接受刑罚后,照顾家人。

对于刘早前供称,打篮球时遭第三被告撞开,以证明第三被告力量大。第三被告回应指,这是技术上的分野,又补充说:“唔系我技术好,只是佢(刘)技术差。”

拉开张是自然反应

首被告的律师便质疑,第三被告有此篮球技术,在张和刘打架时,应以一个更易的方法处理,即应推开张,而不是拉住张。第三被告解释,当时是自然反应,又指当时无论身体和精神状况都很差。法官在他回答后强调这里是法庭,不是篮球场,不用理会就篮球的提问。

3名男被告分别为曾祥欣(30岁)、刘锡豪(24岁)、张善恒(27岁)。他们被控于2016年3月4日,在荃湾DAN6的工厦单位内谋杀男子张万里(28岁)。此外,3名被告承认1项阻止合法埋葬尸体罪。

案件编号:HCCC45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