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藏尸案】首被告称计划用哥罗芳弄晕他人 有嗅其味作测试
荃湾DAN6工厦石棺藏尸案下午续审,首被告曾祥欣自辩并接受盘问。次被告的大律师质疑,首被告在录影会面中称买哥罗芳以弄晕死者,但在庭上又指买哥罗芳以制作书架,律师质疑,他的说法是想置身事外,庭上只是在说谎,首被告否认,又称他们买哥罗芳回来后,“玩咗大半”,并有倒在内裤上嗅其味道作测试。
起初认为次被告不会实行
代表次被告刘锡豪的律师,在盘问首被告曾祥欣(下称:曾)时指,曾与警方的录影会面中,声称买哥罗芳以弄晕死者张万里(下称:张)。但曾日前庭上自辩时,则称买哥罗芳以制作亚加力书架。律师指,曾指称次被告提出抢劫张,是试图置身事外。曾强调,抢劫死者由始至终都是次被告的主意,但曾起初不觉得对方会实行。
各人玩咗大半哥罗芳
曾指购买哥罗芳后,各人“玩咗大半”,把哥罗芳倒在内裤,然后嗅其味道。法官便问,曾称之前曾使用哥罗芳,为何在案发日再需要嗅哥罗芳。曾回答说,之前使用时未有近距离嗅该味道,加上案发前有人称可用哥罗芳弄晕他人,他们便嗅其味道,以作测试。
曾叫第三被告审视计划
此外,根据曾的说法,张向他提及一个澳大利亚的房地产投资计划,总投资额达12至18亿港元,因此向曾借钱。次被告的律师质疑,为何曾在案发前叫第三被告审视相关计划,并提供意见。曾解释,第三被告曾修读管理相关课程,认为三名被告之中,他较为适合。
官指第三被告非读市场学
法官便指,第三被告是取得管理学的高级文凭,而非市场学。曾便指,第三被告是修读市场管理心理学一类的课程,但不记得确实的名称。
辩方便指,曾只是说谎,曾即否认,并称他和张互相欺骗对方。
陪审员今早交通曾受阻
法庭今早开庭时因有陪审员交通受阻,未能准时到庭,法官今在散庭前向陪审团称,若他们明天遇上阻滞,可通知法庭书记,著他们不用急。
3名男被告分别为曾祥欣(30岁)、刘锡豪(24岁)、张善恒(26岁)。被控于2016年3月4日,在荃湾DAN6的工厦单位内谋杀男子张万里(28岁)。此外,3名被告承认1项阻止合法埋葬尸体罪。
案件编号:HCCC45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