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藏尸】次被告怕遭“uncle”诬告 指警司是恐怖的庞然大物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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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湾DAN6工厦石棺藏尸案,次被告刘锡豪继续作供,并接受控方盘问。控方多番质疑,次被告否认参与杀人,但凶案后又不报警。次被告解释遭首被告威胁,若报警会遭首被告任警司的“uncle”诬陷,更直言:“警司对于我嚟讲,系一个几咁恐怖既庞然大物。”

声称曾受首被告威胁

控方盘问次被告刘锡豪时指,他多番声称没参与计划杀人,但凶案后又不报警。次被告解释,首被告曾祥欣曾威胁若他报警,曾的uncle,即曾声称认识的一名警司,会把罪责推给次被告。法官便指,次被告可以在报警时,向警方点出该“uncle”,次被告庭上强调“谂都唔敢谂”。

认为“uncle”可以收到风

法官便问,是否认为该“uncle”可随时准备诬告次被告,次被告庭上回应:“唔知系咪准备,但觉得佢地收到风。”他又指:“果时已唔知乜野啱,乜野系错,只希望唔被人当左系杀人犯。”

控方再质疑次被告不报警,次被告回应说:“你唔知警司对于我嚟讲,系一个几咁恐怖既庞然大物。”

谂起自首觉晒气

被问及在逃至台湾时,有否想过向警方自首,次被告说:“一谂就觉得哂气。”因曾知道他家人的住所,又说:“有乜野事,佢唔会令我屋企人好过。”次被告又指,曾当时称会收到案件调查进度的消息,稍后便可安全回港。

3名男被告分别为曾祥欣(30岁)、刘锡豪(24岁)、张善恒(26岁)。他们被控于2016年3月4日,在荃湾DAN6的工厦单位内谋杀男子张万里(28岁)。此外,3名被告承认1项阻止合法埋葬尸体罪。

案件编号:HCCC45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