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工非礼女友女儿罪成 归究㓥房挤迫难敌引诱 入狱3月
撰文: 香港01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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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技工两度趁同居女友16岁女儿熟睡时借机非礼,今被裁定两项非礼罪成,代表技工的律师求情时指,事件源于香港的㓥房问题,技工与事主母女居于百呎房间180日,受不过考验才犯案,认为寻根究底,是特首梁振英的房屋问题处理不善,惟裁判官不同意说法,直斥被告行为违反诚信,判被告入狱3月。
现年44岁被告,被裁定今年5月14及15 日,在牛头角的㓥房住所中,两度非礼年仅16岁的事主,抱括摸她手、胸及大腿,经审讯后被裁定两项非礼罪成。
律师:一个男人可以抵挡几耐?
有体雕大状之称的大律师梁思豪,为被告求情时称,本案与香港房屋问题相关,因租金上升,㓥房数目亦上升,居于㓥房的被告,在仅100呎的房间与事主母女同住,更指耶稣曾受魔鬼试探40天,被告却与事主母女同住180日,反问:“一个男人可以抵挡得几耐?”
暂委裁判官梁礼贤对说法并不认同,反问在繁忙时间的港铁车箱,也挤迫如沙甸鱼,在这环境下非礼别人,是能推说是交通政箱和政府问题?
律师希望裁判官能逆地而处,又继续求情指被告有悔意,并已向X道歉,答应不会回案发的㓥房居住。又呈上7封求情信,包括事主求情信,提到事主母亲来港后无依靠,幸得被告援助。事主母则指事件源于居住空间不足。
官指被告违反诚信
裁判官指被告违反诚信,加上事主只有16岁,须判入狱,但现准被告以2万元保释外出,等候上诉。
被告自辩时曾称他摸事主时,事主并无反抗或表示不舒服,故认为事主同意被摸。惟裁判官裁决时指,事主不反抗可有很多原因,例如她对被告的照顾心存感激,但事主事后确实称感到呕心和不欲归家。
案件编号:KCCC2080/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