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再有两人涉参与6.12冲突被控 两案押后12月再讯

撰文: 冯家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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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逃犯条例》修订争议中,多名示威者于6月12日金钟与警方发生冲突,一名20岁男学生,及一名22岁侍应,分别被控在公众地方藏有攻击性武器及非法集结罪,案件今(28日)于东区裁判法院提堂。两人获准以500元及5000元保释,期间不得离港、须遵守宵禁令,侍应须禁足于金钟立法会道一带。两人的案件案件押后至12月9及5日再提讯。

学生被指藏3枝喷雾罐

被告马子乐,20岁,报称学生,被控一项在公众地方藏有攻击性武器罪。控罪指,他于2019年6月11日在信德中心地下7-11便利店附近的公众地方,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携有攻击性武器,即三枝喷雾罐(每枝喷雾罐都有胶纸固定一个打火机在喷雾罐身上)。案件押后至12月9日再提讯。

马子乐获准以500元保释,期间不得离港、到警署报到,亦须遵守宵禁令,即由晚上11时至翌日6时,而被告逢星期二有网球练习,当晚的宵禁延至12时开始。

侍应涉搬铁马被控非法集结

被告郭叡轩,22岁,报称侍应,被控一项非法集结罪。控罪指,他在2019年6月12日,在金钟夏悫道近添华道一带,连同黄恺铭、梁耀安、罗兆赫、冯智彬及其他身份不详的人,非法集结在一起。据悉他当日早上9时多在金钟一带搬铁马,并曾拉低口罩,警方查看片段后于上月拘捕他。案件押后至12月5日再提讯。

郭叡轩获准以5000元保释,期间不得离港、到警署报到,亦须遵守宵禁令,即由晚上12时至翌日6时。郭亦不得进入添美道、添华道、夏悫道、龙和道及立法会道一带。

案件编号:ESCC2409-1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