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技术员涉6.12拳击督察提堂 准保释押后提讯

撰文: 吕乐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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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反送中冲突中再有示威者被控,一名25岁示威者涉嫌在军器厂街被截查时拳击一名便衣高级督察,事后被制服带署调查,并被控一项袭警罪,案件今(11日)在东区法院提堂。裁判官按辩方要求,将案件押后至11月22日再讯,以便辩方取得法律文件;期间被告可以保释外出。

被告庄浩峰被控一项袭警罪。(吕乐谦摄)

被告庄浩峰,25岁,闭路电视技术员,被控一项袭击警务人员罪。控罪指,他在6月12日在军器厂街与骆克道交界袭击执行职责的警务人员,即高级督察余天生。

辩方要求将案件押后6星期至11月22日,待取得法律文件和提供法律意见予被告,获法庭批准,期间被告获准以现金500元继续担保外出。

据了解,案发当天约下午五时半,穿黑衣戴面巾,手持眼罩和口罩的被告在军器厂街,被一名便衣警员从后搭肩膀要求截查。该名警员当时有表明身份,被告却突然转身以右手拳击警员左颈一下;被告当场被另一名警员制服。消息指,当时被告曾向警员说:“唔好意思,个下系自然反应黎。”

案件编号:ESCC 230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