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藏尸】小草曾闻众被告想卖她作妓 但又觉第三被告“好惨”
荃湾Dan6工厦石棺藏尸案,涉案少女“小草”今(18日)继续在高院接受辩方盘问。她称在凶案后和三名被告逃到台湾,期间有被告威胁会把她卖给黑社会,又提过:“卖去做鸡(妓女)”。然而小草作供时,又称觉案中第三被告“好惨”,更曾问对方要否一起逃走,但遭对方拒绝。辩方即质疑,小草对这事的描述,足见其判断力差,小草否认。
3名男被告分别为曾祥欣(29岁)、刘锡豪(24岁)、张善恒(26岁)。他们被控于2016年3月4日,在荃湾DAN6的工厦单位内谋杀男子张万里(28岁)。此外,3名被告承认1项阻止合法埋葬尸体罪。
三名被告都说过要卖小草予黑社会
证人何菱瑜 (又名小草)续作供,她指三名被告在台湾期间,都表示要卖小草予黑社会。而她和第三被告外出时,对方向她称,另外两名被告要把小草“卖去做鸡”。而小草则向第三被告说,首次被告要杀第三被告。惟小草在庭上亦有补充,首被告也曾提过,另外两被告曾说要把小草“卖去做鸡”。
觉得第三被告好惨
小草续指和第三被告外出时,有问他会否一齐逃走,离开其他被告,但遭对方拒绝。她指当时觉得第三被告“好惨”,遂有意协助第三被告。小草解释,首被告以往欺骗他人时,次被告亦知情,认为两人属同一阵线。惟她补充,是指涉“呃人”时,才认为两人“夹埋”,但不包括行凶当天发生的事。
第二被告的代表大律师直指,小草的判断力差,即使听闻第三被告会把小草“卖去做鸡”,仍相信首次被告属同一阵线,而认为第三被告“好惨”。小草否认判断力差,又指“边个讲我都会信。”
首被告曾自称有原子弹
第三被告的代表大律师盘问小草时又指,首被告在指称的犯罪组织“There”的会议中,经常提及天马行空的事情,如他曾提及若杀死前特首梁振英,可获得100万;而杀死小草,就可得150亿。首被告又自称拥有原子弹,以及“There”使用卫星沟通。小草称仅记得首被告说过很多天马行空的事,但不记得详情,并解释:“因为觉得讲笑,就无记住。”辩方问小草是否想过首被告有精神问题,小草说没有想过,但认同辩方所指,没有认真看待会议中提及杀“阿J”(死者张万里)的事。
首被告曾查问那里可买哥罗芳
案件下午续审时,任职销售主任的证人唐景成作供。唐称于占中期间,认识本案首被告,随后亦认识次被告和第三被告。首被告曾到唐工作的店舖,表示要买监视器材,并安排在办公室内以捉“二五仔”。此外,首被告亦曾致电,问唐那里可买哥罗芳。
透露会4人同行往台湾
于2016年3月10日(案发后4天),三名被告拿著行李箱到他工作的店,借用打印机列印入台证,期间被告提及前往旅行。此外,唐见他们只有3人,但持有4本护照,首被告解释还有一名女子同行。而三名被告之后乘车前往机场。
于同月17日,唐收到首被告电话,对方向他借2、3千元。唐回应指已破产,没有钱可以借予首被告。
首被告曾言“啪”咗个人
唐亦听到次被告叫首被告“戆X仔”。此外,唐亦听到次被告称:“用水泥埋咗条尸”,而第三被告谓:“用左好多空气清新剂同香水”,而次被告继而指:“用风炮都搞唔掂。”
唐又指,首被告在电话中透露:“系香港‘啪’咗个人。”以唐的理解,“啪”是指“杀左个人”。
案件编号:HCCC45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