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岁翁疑不满67岁翁举机拍摄 对方被拳打后亡 否认误杀开审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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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分70及67岁的男子,在沙田沥源邨停车场起争执,其中六旬汉举机拍摄对方,结果由争执发展成殴打,六旬汉跌倒在地身亡。七旬翁因而被控误杀,他否罪名,案件今(16日)在高等法院开审。控方在开案陈词时指,案件是一宗悲剧,七旬翁以自卫作抗辩理由,而陪审团最终要决定是否信纳他的说法。
无业被告陈少强(70岁),被控于去年3月21日在沙田沥源邨停车场入口近富裕楼,误杀男子吴汉坤(67岁)。
控方在开案陈词中形容本案属一件悲剧事件,被告与事主在停车场入口起争执,被告期间欲先行离开现场,但看到事主举机拍摄他,被告感到不满而折返,双方更因而动手,期间被告殴打事主,最终事主倒地不起,期间有闭路电视拍得过程。控方亦透露法医报告未能证实事主是否因受袭而死亡。
案件编号:HCCC16/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