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涉袭警青年称因蒋丽芸贴文被解雇 求减宵禁时间被拒

撰文: 冯家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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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涉曾参与7.14沙田游行后与警员冲突,被控袭警及伤人等罪名,案件今(16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再提讯时,青年指受民建联及立法会议员蒋丽芸在Facebook贴文,令他失掉原有工作,他现于甜品店工作,要做至午夜,日间又要上毅进课程,要求缩短宵禁时间,惟控方称有直播片拍到青年疑本月4日于宝林站的群众聚集时出现。裁判官最后虽把宵禁提早结束,但每天前半小时实行。案件押至10月28日再讯。

被告梁柏添称遭蒋丽芸及民健联在facebook贴文,令他失掉工作,现要转职甜品店。(资料图片)

被告梁柏添,23岁,被控于今年7月14日在沙田新城市广场一期三楼398号舖及383号舖外,连同其他身份不详的人,意图伤害张历恒及郭兆恒,另被控在同地与其他人士非法集结。

被告称正修读毅进课程

梁的保释条件包括要守宵禁令,时间为凌晨12时半至翌日早上8时半,辩方指梁现于油麻地修读毅进“社会服务”课程,逢周三有早课需早上8时30分上课,梁家住将军澳,到校需时一个半小时,希望将宵禁令提早至6时30分。

要求宵禁令凌晨2时半才开始

辩方又指,立法会议员蒋丽芸及民建联在Facebook贴文,指出梁涉多项恶行,梁被雇主解雇,梁现于太子的甜品店工作,常要工作至深夜,希望把宵禁令延迟至凌晨2时30分才开始。

直播片与闭路电视拍到被告

控方却指,有示威直播中疑拍到梁在今年9月4日晚上11时许,曾在宝琳站出现,但未见他有示威动作。另外,梁的住所的闭路电视,亦拍到梁在9月5及6日凌晨大堂及电梯出现,疑梁违反宵禁令。

官要宵禁令提前开始

裁判官钱礼最后以原本晚上12时半的宵禁令已很迟,故将宵禁时间更改为晚上12时开始,但至每天早上6时半结束以让他能上学。

另一案被告龚志远(49岁)亦有一同再提讯,龚亦被控一项有意图而伤人罪及两项非法集结罪。两名被告的案件,同押至10月28日再讯。

案件编号:ESCC1811/2019、ESCC196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