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青年涉袭港铁车长 指宵禁令其自由受侵犯 官只答应缩短时间
撰文: 吕乐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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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逃犯条例》修订抗议活动持续,上周三(9月4 日)有数百人包围港铁宝琳站,两青年涉袭击一名港铁休班站长被控。惟他们不满被禁足调景岭站及要守宵禁令,又称这对他们生活上做成不便,更认为这是侵犯了两人在《基本法》下的权利。裁判官强调要在自由及确保两人在保释期间不再犯罪作出平衡,最后只缩短其中一名被告的宵禁时间,其他条件依旧。
两名被告分别为何梓聪(22岁)、钟展鸿(23岁),同被控一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控罪指,两人9 月4 日涉嫌在港铁宝琳站袭击51 岁的休班站长李建宏。
辩方指首被告是大学生
辩方代表石书铭大律师陈词时指,两名被告有正当职业,背景良好,第一被告亦是大学生,并非如其他案件中受黑社会影响的年轻人,认为宵禁令并非如控方所言的如此重要。
有防毒面罩未能证与案有关
此外,辩方亦指出两名被告已经受禁足令限制,无法骚扰涉案的男站长;虽然在第二被告的袋中搜出眼罩和防毒面罩,但亦无法证明两名被告与案件一定有关,故认为宵禁令并非必须。
未能证两被告会参与示威及用暴力
辩方续指,控方在没有事实基础下假设两名被告在保释期间一定会参与示威活动和使用暴力,从而要求法庭颁布宵禁令,是侵犯两名被告在基本法和香港人权法案下所享有的权利和自由,与他们所涉的罪行比例不符。
官澄清可乘称经过调景岭站
署理主任裁判官徐绮薇听取陈词后,表示法庭需要在顾及被告自由和减低两名被告保释期间不会再犯罪之间作出平衡,故维持第一被告的宵禁令;而参考过第二被告的工作更表后,批准缩短其宵禁时间至凌晨一时至五时,以方便他到铜锣湾上班。同时,裁判官亦澄清两人禁足调景岭站的命令,指二人可以乘坐港铁经过调景岭站,但不容许二人步出调景岭站月台转车。
案件编号:KTCC 1666/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