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远辉认同引用土地收回条例建公屋 提升补偿价格助加快收地

撰文: 李恩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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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联于本月11日召开记者会,要求政府引用《收回土地条例》,收回私人业主的囤积农地,大量兴建公营房屋,助香港“突破困局”,达到公屋三年上楼政策目标。已卸任的土地供应专责小组主席、现任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主席黄远辉今日(14日)在商台节目《政经星期六》表示,大型发展商拥有超过1,000公顷的新界农地,专责小组过去亦提出多个收地建议选项,惟发展局未有就建议提进展。他建议提升土地补偿价格,以尽快取得农地发展。

黄远辉认同可以引用《收回土地条例》征收土地,并以收来的6至7成土地兴建公营房屋。(资料图片)

黄远辉认同可以引用《收回土地条例》征收土地,并以收来的六成至七成土地兴建公营房屋。黄相信大型发展商现在持有不少于1,000公顷的新界农地。黄又指,专责小组已向发展局提交多个土地征收方案,如土地共享先导计划;发展局今年年中应就框架提做法,但可能因为近期社会上的变化,至今未听到有进展。

提升补偿价格

黄远辉建议设立公平公开的机制,向市民及土地持有者解释收地方案,同时指政府倘提升以《收回土地条例》收回的土地补偿价格,有助收地程序,认为值得考虑。现时甲级农地收地补偿每平方呎大约1300元,若提升补偿价格,可尽快说服土地拥有者收回农地以兴建公屋,减低政府的时间成本及市民公屋轮候时间。

黄坦言,以《收回土地条例》征收农地可能会面对司法覆核,但认为政府应迎难而上,因成功收地便可“打开新界农地大板块”,增加日后的土地供应。他续指,每种收地方法也有其局限,因此必须多管齐下,解决土地供应不足问题,譬如尽快利用棕地。

 

团结香港基金副总干事黄元山指,未来10年,香港将欠缺9万至10万个公屋单位,因此政府必须“追落后”;而《收回土地条例》是其中一个收地方式,最重要的是找到新土地资源,以不同方法取得土地,并作发展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