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大辩论】民建联倡引《土地收回条例》 收地建公屋加快上楼
撰文: 陈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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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联今(8日)前往政府外请愿,要求港府于新发展区引用《收回土地条例》收地,加快公屋供应 ,争取“3年上楼”目标。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刘国勋认为,政府即使将手上所有土地用作建屋,亦无法做到10年计划的公屋供应数字。他续指,港府只需具体规划,相信遭法律挑战机会不大。
民建联认为,政府早前虽修改《长远房屋策略》公私营房屋供应比例,由64比改为73比,但实际上,未有改变公营房屋供不应求事实。民建联续指,按政府现时掌握土地,假设所有觅得土地能如期推出作建屋之用,推算未来10年,亦只能兴建约24.8万个公营房屋单位,较新目标31.5万个仍相差6.7万,缺口较未修改《长策》公私房屋比例前的4.3万伙更多,提高目标只是画饼充饥。
民建联认为,要落实供应目标,必须有充足稳定的土地供应,否则只属空谈,透过规划新发展区,并引用《收回土地条例》收地,是短中期大量增加公营房屋供应较有效方法。